福建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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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网 福建政府网  法律法规网 2017-06-22 17:52:40  评论()

文件名称:福建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文件编号:闽政办〔2017〕61 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福建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6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福建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

(2016—2020年)

为进一步优化全省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提高医疗卫生服务可及性、能力和资源利用效率,指导各地科学合理地制订并实施本地区卫生发展规划,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5〕14号),以及《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综合试点方案〉的通知》、《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十三五”卫生计生事业发展专项规划的通知》(闽政办〔2016〕178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一)现状

1.经济社会发展情况。

福建省位于我国东南沿海,面对台湾,邻近港澳,与东南亚联系紧密,是我国著名侨乡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下辖9个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84个县(市、区)(不含金门县)。2015年全省常住人口总数为3839万人(城镇2403万人、农村1436万人),人口分布主要集中在沿海地区,山区人口仅占全省常住人口总数的27.74%;全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5980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4144亿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544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33万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38万元;全省卫生总费用1130.61亿元,占GDP的4.35%;人均卫生总费用2945.07元。

2.医疗卫生资源情况。

全省已建立了由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等组成的覆盖城乡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截至2015年底,全省医疗卫生机构27921所,其中医院570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25875所,专业公共卫生机构1402所;卫生人员28.16万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21.32万人(含医师7.82万人、注册护士9.05万人);床位17.32万张。

3.医疗服务利用情况。

2010—2015年,全省医疗卫生机构总诊疗人次由每年1.63亿人次增加到2.12亿人次,年均增长5.3%;出院人数由每年404.05万人增加到522.75万人,年均增长5.28%。全省病床使用率基本稳定在80%左右,出院者平均住院日保持在8天左右。2015年全省三级医院、二级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总诊疗人次占比分别为23.99%、17.23%、51.01%;住院人数占比分别为38.14%、33.66%、17.79%。

4.居民健康情况。

2015年全省人口预期寿命达77.04岁,婴儿死亡率4.64‰,孕产妇死亡率14.63/10万,均居全国先进前列。甲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率278.24/10万,继续保持在较低水平;未发生重大传染病流行和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5.卫生服务需求情况。

第五次国家卫生服务调查显示,我省居民两周患病率23.1%(全国为24.1%),其中65岁及以上老年人两周患病率为57.4%(全国为62.2%)。15岁及以上居民两周慢性病患病率27.6%(全国为33.1%),其中11.1%自报患有高血压(全国为14.2%),2.5%自报患有糖尿病(全国为3.5%)。2015年,全省居民年平均就诊5.51人次(全国为5.60人次),年住院率达13.6%(全国为12.3%)。

(二)面临形势和存在问题

1.资源供需矛盾突出。一是随着城镇化、老龄化、全面两孩政策实施,以及人民生活水平和健康意识提高、医疗保障制度完善,居民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将进一步释放,预计到2020年居民平均就诊次数将达到5.5~6次,年住院率将达到14~16%,供需矛盾将更加突出。二是全省每千人口医疗机构床位数、医生数等资源指标仍低于全国和东部省市平均水平,且排名依然靠后。2015年,每千常住人口拥有医疗机构床位数4.51张,位居全国第24位、东部省市第8位;每千常住人口拥有执业(助理)医师数2.04人,位居全国第23位、东部省市第8位。三是高层次人才较少。2015年,全省本科及以上学历卫技人员占29.15%,其中研究生学历仅占4.23%,高级职称卫技人员仅占8.09%,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308人,卫生部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5人,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仅7人。

2.资源布局不均衡。一是医疗卫生资源区域配置不平衡,医疗卫生资源与人口数量、布局不相匹配,新城(新区)、小城镇医疗卫生资源短缺(薄弱)。除福州市外,厦门、泉州、漳州、莆田等设区市常住人口流入地区,每千常住人口医疗机构床位明显低于南平、三明、龙岩等设区市常住人口流出地区。二是优质医疗资源分布不平衡,全省三级甲等医院主要集中在沿海经济社会较发达地区,其中福州市占37.1%、厦门市占17.1%、泉州市占11.4%。三是基层医疗卫生人才缺乏,本科以上学历人员仅占13.9%、中高级职称人员仅占16%,乡村医生队伍“四低一高”(学历低、职称低、收入低、信息化程度低、年龄高)现象未得到扭转。

3.资源结构不合理。一是资源结构失衡,影响了整体服务能力提升。全省医院以综合医院为主,专科医院数量少、规模小、医疗服务能力不强,医生与护士、床位与护士之间配置比例偏低,全省医护比1︰1.16,市办及以上医院床护比1︰0.55,与国家要求有较大差距;部分专科服务能力较为薄弱,儿科、产科、精神卫生等发展缓慢。二是中西医发展不平衡,中医药特色优势不明显。中医类医院(含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等,下同)规模普遍偏小,中医药高层次人才不足,县级中医医院总体能力不够强,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相对薄弱,具备中医药服务能力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占比仍然低于国家要求。三是社会办医床位和诊疗量仅占11.7%和26.7%,多元化办医格局尚未形成。

4.资源利用效率有待提高。一是各级医疗机构的功能定位尚未有效落实,分级诊疗模式尚未健全,地区间、医疗卫生机构间资源过度利用与浪费并存,总体服务效率有待提高。2015年,县级及以上医院病床使用率达87.6%,其中省办医院病床使用率达101%,处于超负荷运转,而基层医疗机构病床使用率仅为48.5%,未得到充分利用。二是公共卫生机构与医疗机构,以及医疗机构之间分工协作机制不健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碎片化问题比较突出,县级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之间缺乏联动协作机制,“小病在基层、大病到医院、康复回基层”的合理就医秩序尚未形成。

5.服务能级有待提升。目前我省尚无国家级区域医疗中心,省办医院整体实力在全国排名有待提升。省办医院现有建筑面积按照国家每张实际开放床位应占建筑面积标准计算,短缺约29万平方米;教学、科研等配套用房缺乏,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医院整体实力提升。县级医院医疗技术水平还不够高,影响县域内就诊率的有效提升。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各项部署,坚持“以基层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预防为主,中西医并重,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人民共建共享”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按照建设健康福建和“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新福建的总体要求,以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为目标,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发挥医疗卫生事业对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保障与促进作用,整合资源,调整结构,优化效能,为实现2020年建立覆盖城乡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和持续提升人民健康水平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1.健康导向,科学配置。按照强基层、保基本、促均衡、升能级、激活力的要求,以健康领域问题和人民健康需求为导向,以明确功能定位、调整布局结构、提升服务能级为重点,适度有序发展,强化薄弱环节建设,科学合理确定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数量、规模、职能及布局。

2.促进公平,提高效率。优先保障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可及性,促进公平、公正。同时,注重医疗卫生资源配置与使用的科学性与协调性,提高利用效率,降低运行成本,实现公平与效率的统一。

3.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强化政府对基本、基层、基础医疗卫生资源的责任,加强政府在制度、规划、筹资、服务、监管等方面的管理,维护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的公益性。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配置资源方面的作用,调动社会力量办医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

4.资源调整,系统整合。加强全行业监管与属地化管理,通过盘活存量、规划增量、调整结构、优化布局、补齐短板、突破瓶颈,着力形成科学合理的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格局。统筹城乡、区域资源配置,统筹当前与长远,统筹预防、医疗和康复,中西医并重,促进医疗卫生系统合作共享,发挥整体效能,提高协同性和整体性。

5.内涵发展,提升能级。加快转变公立医院发展方式,合理控制公立医院单体床位规模,推动公立医院向精细化内涵发展。加快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提升县级及以上医院医疗技术水平,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建设,注重科研、人才、制度环境和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扩大优质医疗卫生资源,提升全省各级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

(三)规划目标

以“调结构、控规模、优布局、补短板、提效率、升能级”为主线,以深化改革、多元办医为动力,合理布局,优化结构,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需求,构建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居民健康需求相匹配,体系完整、分工明确、功能互补、密切协作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2020年福建省医疗卫生资源要素配置主要指标

2020

目标值

2015

现状

指标

性质

每千常住人口医疗机构床位数(张)

6.0

4.51

指导性

医院(张)

4.80

3.64

指导性

公立医院(张)

3.30

3.11

指导性

其中:省办医院

0.45

0.37

指导性

市办医院

1.10

1.12

指导性

县办医院

1.60

1.39

指导性

其他公立医院

0.15

0.23

指导性

社会办医院

1.50

0.53

指导性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张)

1.20

0.87

指导性

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人)

2.50

2.04

指导性

每千常住人口注册护士数(人)

3.14

2.36

指导性

每千常住人口公共卫生人员数(人)

0.83

0.65

指导性

每万常住人口全科医生数(人)

2.0

1.34

约束性

医护比

1

1.25

1

1.16

指导性

市办及以上医院床护比

1

0.60

1

0.55

指导性

县办综合性医院适宜床位规模(张)

500

指导性

市办综合性医院适宜规模(张)

800

指导性

省办综合性医院适宜规模(张)

1000

指导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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