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环境保护厅印发广西“十三五”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环保部  法律法规网 2017-06-21 14:02:18  评论()

文件名称:广西环境保护厅印发广西“十三五”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近日,广西环境保护厅印发《广西“十三五”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到2020年,全区空气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且总体保持优良,14个设区市空气PM

10

、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一氧化碳浓度全部达标;全区PM

2.5

平均浓度实现达标,其中2015年未达标设区市平均浓度下降15%以上;全区设区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平均达到91.5%;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比2015年均削减13.0%。

根据《方案》,广西“十三五”期间,一是将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目标贯穿到大气环境管理工作各领域,统筹运用源头控制、结构优化、达标管理、严格执法等多种手段,系统促进环境空气质量改善;二是突出区域重点源的治理、防控,并通过加强大气污染来源解析,对不同地区、不同污染源、不同污染物制定并实施差异化的防控管理措施,提高治理措施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三是明确各级大气环境保护事权,形成区、市、县三级大气环境质量管理体系,切实落实地方政府大气环境质量管理职责;四是注重与国家及自治区相关规划的衔接,综合各地大气环境质量状况、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产业规划、减排潜力以及自然环境特点等,科学、合理地制订年度行动计划。

另外,广西将重点推进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城市扬尘污染综合整治、工业锅炉综合整治、优化能源结构、移动源污染综合防治、严格环境准入、生活领域大气污染综合整治、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等八大工作任务。

《方案》还提出了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完善法规政策、加大资金投入,强化监管督查、加快项目实施,完善监测预警应急体系、增强科技支撑,强化督促检查、严格责任考核等五项保障措施,自治区人民政府将与各市人民政府签订新一轮目标责任书,并将《方案》实施情况、大气环境质量状况纳入市、县及部门领导班子综合考评体系,每年进行评价考核。将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PM

10

、PM

2.5

控制目标分解下达到各设区市。为此,各地应当切实落实党委、政府环保“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践行绿色发展理念,脚踏实地、勇于担当,持续抓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对于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的获得感。

站长推荐:

网站首页 关于我们 友情链接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WAP
Powered by LC123.NET 8.5  © 2009-2015
本站常年法律顾问 王正兴 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