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关于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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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2月6日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马三刚院长所作的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今年工作的总体思路与主要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扎实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深化审判改革,规范审判行为,强化审判监督,狠抓队伍建设,坚持能动司法,突出抓好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更好地履行审判职能,确保司法公正,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我区跨越式发展,努力营造良好的司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