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关于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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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2月6日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王雁飞检察长所作的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今年工作的总体思路与主要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扎实开展关注民生,走近群众主题实践活动,深化检察改革,规范检察行为,强化法律监督,严查职务犯罪,狠抓队伍建设,突出抓好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更好地履行检察职能,确保司法公正,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我区跨越式发展,努力营造良好的司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