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文化部关于废止《歌舞厅照明及光污染限定标准》等9项推荐性行业标准的通知
文件编号:文化部2017年2月10日附件:废止推荐性行业标准目录序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广播电视局,国家图书馆、中国艺术科技研究所:
根据《国家标准委关于印发推荐性标准集中复审工作方案的通知》(国标委综合〔2016〕28号)要求,我部于2016年组织开展了文化行业推荐性标准集中复审工作,对现行推荐性标准全部进行了复审。
根据专家复审结论及各标准归口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审核结果,经我部研究,现决定废止《歌舞厅照明及光污染限定标准》等9项推荐性行业标准。
特此通知。
附件:废止推荐性行业标准目录
文化部
2017年2月10日
附件:
废止推荐性行业标准目录
序号
标准号
标准名称
归口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1
WH0201-94
歌舞厅照明及光污染限定标准
全国剧场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2
WH/T0503-96
中国机读目录格式
全国图书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3
WH/T19-2003
扩声系统的图符代码及制图规则
全国剧场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4
WH/T24-2006
图书馆古籍特藏书库基本要求
全国图书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5
WH/T30-2008
卡拉OK内容管理服务系统技术标准
全国文化娱乐场所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6
WH/T39-2009
专业音频和扩声音用扬声器组件实用规范
全国剧场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7
WH/T45-2012
文本数据加工规范
全国图书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8
WH/T46-2012
图像数据加工规范
全国图书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9
WH/T49-2012
音频数据加工规范
全国图书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