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建立海南省网络市场监管厅际联席会议制度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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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网 海南政府网  法律法规网 2017-06-13 20:33:53  评论()

文件名称:海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建立海南省网络市场监管厅际联席会议制度的函

文件编号:琼府办函〔2017〕192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建立海南省网络市场监管厅际联席会议制度的函

琼府办函〔2017〕192号

省工商局:

你局《关于建立海南省网络市场监管厅际联席会议制度的请示》收悉。经省政府同意,现函复如下:

省政府同意建立由省工商局牵头的海南省网络市场监管厅际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制度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请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开展工作。

附件:海南省网络市场监管厅际联席会议制度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6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海南省网络市场监管厅际联席会议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网络市场监管,充分发挥各部门网络市场监管职能,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促进全省网络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经省政府同意,建立海南省网络市场监管厅际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职能

在省政府领导下,研究提出网络市场监管工作思路以及促进网络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的政策建议;加强网络市场监管法治建设;加强对网络市场监管的协同、指导和监督;协调解决网络市场监管中的重大问题;完成省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省工商局、省网信办、省公安厅、省商务厅、省质监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物价局、海口海关、省通信管理局、省邮政管理局等10个单位组成,省工商局为牵头单位。

省工商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召集人,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名单附后)。联席会议成员工作变动的,由继任者接替。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工商局,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处室负责同志担任。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每年召开一至两次例会,由召集人或者召集人委托的同志主持,必要时可以由召集人临时主持召开全体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举行联络员会议,全体或者部分成员单位参加。根据工作需要,可邀请其他相关部门和专家参与特定事项的专题研究。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印发有关单位并抄送省政府办公厅,重大事项按程序报批。

四、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本单位涉及网络市场监管的相关工作,主动研究提出网络市场监管的有关问题,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和议定事项。按照各尽其责、协同管网的要求,指导各市县对口部门落实具体工作措施,及时通报工作开展情况,加强部门协调协作,增强监管合力。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

海南省网络市场监管部门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召集人:陈楷省工商局局长

成员:赵曦臣省网信办专职副主任

国章成省公安厅副厅长

李龙生省商务厅副厅长

王澄寰省工商局副局长

符坚省质监局副局长

朱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总工程师

杨俊元省物价局副局长

熊松海海口海关副关长

郝卫东省通信管理局副局长

丰圣少省邮政管理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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