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宁县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永宁县教育督导委员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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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网 宁夏政府网  法律法规网 2017-06-13 01:30:20  评论()

文件名称:永宁县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永宁县教育督导委员会的通知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永政办发〔2014〕123号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根据国家《教育督导条例》和自治区、银川市教育督导委员会的要求,为进一步理顺教育督导机构职能,更好的发挥教育督导督政、督学和质量检测的作用,推动我县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永宁县教育督导委员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永宁县教育督导委员会人员组成

主任:项红媛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主任:严天贵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

委员:赵红霞监察局副局长

王德志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刘春芳教育体育局党工委副书记

杨坤云公安局副局长

沈力财政局副局长

吕正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武进明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王金成农牧局(科技局)党委书记

孙兴平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

胡海龙审计局副局长

永宁县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政府教育督导室,承担日常工作,严天贵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永宁县教育督导委员会工作职责

(一)执行上级教育督导委员会的决策和工作安排;承办上级教育督导委员会安排的工作。

(二)研究制定我县教育督导的方针、政策;审议我县教育督导总体规划;督促县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和乡镇政府、各类学校落实执行教育法律法规和国家教育政策规定的教育职责。

(三)聘任县级督学;发布教育督导报告。

永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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