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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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网 宁夏政府网  法律法规网 2017-06-10 18:11:15  评论()

文件名称:自治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资委、电监会、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运行〔2010〕2643号),切实加强我区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优化全区电能消费结构,提高电能利用效率,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制定了《自治区关于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并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日

自治区关于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做好我区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保证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规范、有效、持续开展,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资委、电监会、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运行〔2010〕2643号),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及必要性

电力需求侧管理是指通过采取有效的管理办法和激励措施,引导电力用户改变用电方式,提高终端用电效率,优化资源配置,改善和保护环境,实现最小成本电力服务所进行的用电管理活动。通过科学的需求侧管理手段和措施,有效缓解电力供需矛盾,最大化提高电力使用效率,既是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也是国家实施能源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利于推进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实现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安全发展和可持续发展,有利于电力工业与国民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我区是电力生产和消费重点区域,工业用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的90%以上,高耗能工业用电量占全区工业用电量的65%以上。我区工业的重化工产业特征明显。十二五期间乃至今后一个时期,节能降耗形势仍然严峻,必须探索新的节能途径,开辟新的节能领域,积极推进以清洁环保生产、先进节电节能技术为重点的电力需求侧管理,为全区十二五时期节能工作做出新贡献。

二、指导思想与原则

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推动和主导,通过加强规划管理、负荷管理、节电管理,大力开展宣传与培训,利用经济、技术及必要的行政措施等多种手段,充分调动电网经营企业、发电企业、用户及能源中介机构等各方积极性。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要遵循节约与开发并举、节约优先,共同参与、共享收益,谁参与、谁受益的原则,统筹考虑并优先采用需求侧管理措施,以取得最佳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三、目标与方向

(一)通过需求侧管理工作的有效实施,最大化提高节能减排水平;优化电网结构,提高系统经济运行水平;推广先进科学的用电方式和节电、节能设备;促进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

(二)通过采取有效的激励措施,引导电力用户优化用电方式,提高终端用电效率,实现电力消费成本最小化。

(三)通过经济、技术和行政等多项措施和手段,转移高峰负荷,移峰填谷,最大限度保证电网安全、经济运行。

通过一系列政策法规支持、经济杠杆调节、项目带动以及技术措施实施,实现全区年度节约电力电量指标原则上不低于全区售电量的0.3%、最大用电负荷的0.3%。预计在3年内,累计节约电量5亿千瓦时,节约电费约2.5亿元,减排二氧化碳近50万吨,减排二氧化硫约2500吨,在用电高峰期可转移高峰负荷近6万千瓦。同时,通过采取有效的激励措施,引导全社会增强节电节能意识,改变用能方式,提高终端用电效能,达到节约能源、减少二氧化碳、二氧化硫等污染物的排放量,保护环境的目的,实现可持续发展。

四、内容与措施

(一)规划管理。

1.根据自治区经济发展目标和电力供需特点,将电力需求侧管理纳入电力工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将节约电力和电量,作为一种能效电源,列入自治区能源发展计划。

2.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组织制订年度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计划,提出负荷管理目标、节电目标和实施方案等。同时组织编制自治区有序用电方案,报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后组织实施,并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

(二)负荷管理。

根据全区电力发展实际,研究制定经济激励政策,引导用户合理用电、科学用电。

1.优化电网运行方式,大力推广削峰填谷、改善用能结构,提高电能利用效率和全社会终端用电效率。

2.根据全区电力资源及需求情况,分析因用电结构变化引起电网负荷特性变化的规律,重点分析不同负荷特性对气候、电价、供电可靠性、电能质量等因素的关联程度,挖掘转移电网高峰用电负荷及提高电网负荷率的潜力。

3.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会同自治区物价部门组织实施峰谷分时电价制度,促进电力用户自觉削峰填谷。

4.大力推广蓄能,包括蓄冷、蓄热等转移负荷类技术措施。

5.建立电力供需形势预警制度。当用电负荷超出电网供电能力时,按照年度有序用电预案发布预警信号,向社会公布限电、错峰用电及停电等用户名单。同时通过新闻媒体号召广大用户(包括居民用户)主动关停部分用电负荷,参与短时避峰。

6.加强用电管理。通过经济手段激励用电方控制和调整负荷需求。鼓励采用先进的技术手段提高电能利用效率和生产工艺、材料及设备的利用效率。

7.编制制定《超计划用电限电序位表》、《紧急事故拉闸限电序位表》和《事故拉闸限电序位表》,报请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8.完善电力负荷管理系统。合理扩大负荷控制与监控能力,充分发挥负荷管理系统技术手段在有序用电管理工作中的作用,使负荷监控能力达到本地区总用电负荷的80%。

(三)能效管理。

1.积极推行用电设备能源效率标准,逐步淘汰低效用电设备和工艺,开展重点工业企业能源效率评价工作。

2.对自治区传统产业重点用电大户提供因企而宜、因时而宜、因需而宜的用电优化服务,诊断用户用电中存在问题,制定科学合理的优化方案,引导科学合理的用电模式。

3.运用经济手段推动用电大户对其工艺过程和原材料使用进行改造和调整,有效控制能耗水平。在推行节电产品方面,逐步推广绿色节能技术、产品及节能型办公和家用电器,蓄冷、蓄热技术和产品,低损耗合金变压器。

4.建立电力营销管理机制,将电力需求侧管理作为供用电咨询、业扩报装和客户服务的具体内容纳入电力营销管理工作的全过程。

(四)宣传引导。

1.加大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宣传力度。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向全社会广泛宣传电力需求侧管理的意义、作用,推广节电技术、产品和成功案例,为电力用户提供电力需求侧管理技术信息和经验,引导电力用户采用科学的用电方式和先进的用电技术,达到最佳节能效果。

2.以需求侧管理有关政策、标准、知识、技术等为内容,以重点提高有关部门人员的责任意识和管理水平为重点,加强需求侧管理培训,强化节能意识,掌握技术标准,提高业务能力,促进节能节电技术及能效的不断提高。

(五)奖励与处罚。

1.建立电力需求侧效益评价机制和奖惩制度,把耗能耗电大户作为重点监控和治理对象,对积极参与配合实施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主动改造生产工艺、主动淘汰落后用电设备且节电节能效果明显的企业给予一定补贴和奖励。对不重视电力需求侧管理且能耗高于全区平均水平的企业,按照节能有关条例进行处理,并实施惩罚性电价政策。

2.组织电力需求侧管理专业机构,对耗能耗电企业进行能效评价,提出节能节电技术改造建议和电力能效评价意见,作为实施奖励与处罚的技术依据。

(六)资金来源及管理、使用。

需求侧管理是一项战略性节能措施,为大力鼓励和促进企业及全社会重视并积极实施需求侧管理活动,建立电力需求侧管理资金十分必要。

1.资金来源。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六部门《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规定及参照外省区经验做法,一是从销售电价代收的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中每千瓦时提取1厘钱,二是实行差别电价收入,三是从节能减排专项资金中安排等渠道建立全区电力需求侧管理专项资金。

2.资金管理。由自治区电力需求侧管理办公室负责对实施项目的审核,由专家组进行技术评估验收后,提交自治区电力需求侧管理领导小组审批,由自治区财政厅核拨资金。

3.资金使用。专项资金专款专用,主要用于电力需求侧管理的宣传、培训、示范项目补贴,节电产品的研究开发、用户节电技术改造、购买节电产品,实行可中断负荷企业的经济补贴,电网企业建设负荷管理系统补贴等。

五、组织实施

(一)组织机构。

1.领导机构:自治区人民政府成立以分管工业副主席为组长的自治区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全区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负责日常工作。

2.成员单位: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交通运输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科技厅、环境保护厅、物价局以及宁夏电力公司、自治区电力行业协会等单位组成。

3.各市人民政府按照自治区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成立相应的电力需求管理领导小组,各市经济和信息化部门安排专人负责日常工作。

4.宁夏电力公司成立电力需求侧管理机构,根据自治区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总体部署安排,组织实施管理活动。

(二)职责分工。

1.自治区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提出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发展规划,审核批准电力需求侧管理有关政策,确定实施的具体项目以及资金使用管理等。

2.自治区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落实领导小组工作部署,组织拟订自治区电力需求侧管理项目规划及有关政策、规章、办法、标准;编制并组织实施年度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计划;监督检查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进度,组织实施电力需求侧管理目标考核和奖惩。

3.各市电力需求侧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本地区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制定本市有关政策及实施办法,根据自治区年度计划,制定工作目标,监督检查电力需求侧管理措施落实情况,配合完成电力需求侧管理目标考核工作。

4.宁夏电力公司受领导小组委托研究提出电力需求侧管理标准、负荷管理目标、节电目标及实施方案;协助自治区电力需求侧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电力需求侧管理计划,保证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健康发展。

5.电力需求侧管理专业组织机构(电力行业协会)受领导小组的委托,开展电力需求侧管理宣传及电力用户能源效率评价工作,提出行业能效标准,推广应用高效节能产品和技术等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密切配合,建立协调机制。

电力需求侧管理涉及多领域、多部门、多行业、多用户,各级政府,各个部门要高度重视,密切协作,相互配合,认真落实各项措施,确保电力需求侧管理有序、有效、有力开展。

(二)明确责任,落实任务,制定措施,全力推进。

2011年确定1个市、3个县、5个企业、8个项目,开展电力需求侧管理活动试点工作。在试点中及时交流总结经验,培育示范工程,并加快项目储备,力争3年内使我区电力需求侧管理活动在全社会普及,节能项目技术在各行业全面推广,全社会节电节能意识普遍增强,节电节能成效显著,为实现我区十二五节能降耗任务目标奠定有利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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