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政厅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社会救助信息化工作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吉林政府网  法律法规网 2017-06-09 09:08:32  评论()

文件名称:省民政厅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社会救助信息化工作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省民政厅高度重视社会救助信息化工作,按照“真实、准确、及时、高效”的工作要求,采取多项措施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社会救助信息化工作。

一是完成信息管理平台建设。

2016

年累计投入

505

万元,对省自建低保系统、医疗救助系统进行全面升级,并研发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建成吉林省社会救助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平台各系统数据互通,承载了全省城乡低保对象信息管理、审核审批、救助金发放,以及查询统计等业务功能,全省各级民政部门和

300

余家定点医院实时联网,实现了困难群众“一站式”医疗救助结算,对新申请和已获得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进行跨部门的信息核对,核对内容涉及

20

余个部门

40

多项内容。

二是加强数据管理和信息公开。加强数据开发利用,让数据说话,每月统计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相关数据,并通过省民政厅网站、省政府政务公开网和《吉林通讯》杂志等媒体定期向社会发布。通过网站提供低保对象公开查询功能,向社会公开。按季度编写《数字救助——社会救助数据统计分析报告》,通过图表与文字相结合的形式,对社会救助开展情况进行直观的统计分析,为政策决策提供数据参考。三是促进部门衔接和数据交换。吉林省民政厅将低保对象数据分别与省扶贫办、省公安厅、省新农合办等部门进行数据比对,进一步加强了社会救助人员数据库信息的准确性。定期将省内自建系统数据导入省级系统,同时与全国低保系统进行数据交换。

四是加大社会救助信息化培训力度。吉林省针对信息管理平台各系统建设,分别举办了低保管理系统操作培训、医疗救助系统操作培训、核对系统操作培训,共培训

400

余人次。

五是出台文件督促落实。印发了《吉林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社会救助信息化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进一步完善平台数据库、统一业务标准、加大培训和基础建设力度、建立发布制度、强化责任、加大投入、纳入政府绩效管理,推动社会救助信息化工作规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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