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泉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泉州市推进“百千5311”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件编号:泉政办〔2017〕92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17年泉州市推进“百千5311”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完成工作任务。
2017年泉州市推进“百千5311”工作方案
为落实2017年3月11日泉州市与中国工程院会谈精神,推进“百千5311”工作(即:推广应用数字化生产线100条,在泉州生产、销售国产工业机器人达到1000台,推广应用国产数控系统5000台/套,打造智能制造示范生产线3条,培养一批智能制造技术人才,培育一家新型研发机构),助推我市创建“中国制造2025”城市试点示范,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关于在泉州各行业中推广应用数字化生产线100条
推进制造业企业实施“机器换工”,聚焦制造关键环节,在流程制造、离散制造、智能装备与产品、智能制造新业态新模式、智能化管理、智能服务等方面树立行业数字化生产示范线,加快推广应用,让更多的制造业企业实现生产数控化、自动化。2017年,推广应用数字化生产线100条以上,其中:晋江市30条以上,石狮市、南安市各20条以上,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泉州开发区各5条以上,泉港区、惠安县、安溪县、永春县、德化县、泉州台商投资区各3条以上。
各级各部门要积极指导和帮助企业用好用足国家、省、市支持智能制造的各项政策;要充分发挥社会力量的作用,积极发动高校、科研机构与企业开展产学研协作,为企业转型升级提供智力支持;同时,对企业推广应用数字化生产线进行确认,并将确认结果报送市经信委。
(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二)关于在泉州生产、销售国产工业机器人达到1000台
1.在全市范围内大力推广国产工业机器人。在纺织鞋服、机械装备、建材家居、食品饮料、光电信息、职业教育等领域大力推广应用1000台国产工业机器人(具体任务分解见表1)。
(责任单位:市经信委、教育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表1:1000台国产工业机器人推广任务分解
责任单位
推广任务(台)
鲤城区
30
丰泽区
30
洛江区
130
泉港区
10
石狮市
180
晋江市
220
南安市
130
惠安县
30
安溪县
30
永春县
20
德化县
20
泉州开发区
50
泉州台商投资区
20
泉州市教育局
100
合
计
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