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五部门出台《消除疟疾工作方案》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内蒙古政府网  法律法规网 2017-06-08 10:08:16  评论()

文件名称:内蒙古五部门出台《消除疟疾工作方案》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日前,自治区卫生计生委、科技厅、商务厅、旅游发展委、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联合制定出台内蒙古自治区消除疟疾工作方案(2016—2020年)。工作方案明确,到2020年,实现消除疟疾目标。

防控策略:以传染源管理和疫点处置为核心,强化监测预警,严格执行消除疟疾“1—3—7”工作要求,即:“1”疟疾病例诊断后1日内(24小时)报告、“3”3日内完成病例复核和流行病学个案调查、“7”7日内完成疫点调查和处置。快速清点拔源及时阻断传播。加强部门协作,严控输入性疟疾继发传播,巩固消除疟疾成果。

三大技术措施做好输入性疟疾防控工作。一是加强出入境人员疟疾防治宣传教育。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与当地检验检疫、旅游、外派劳务等管理部门建立合作与信息交流机制,及时互通境外感染和输入性病例等相关信息,采取多种形式的健康宣传,重点加强前往疟疾流行区旅游、务工等人员的宣传教育,提高其疟疾防治意识和知识水平。二是发现和规范治疗输入性疟疾病例。各级医疗机构对有境外疟疾流行区旅行史的发热病人进行实验室疟原虫检测,对诊断的疟疾病例及时上报并规范治疗。三是及时调查和处置输入性疫情。由病例报告地县级疾控机构负责进行流行病学个案调查,病例现住址地的县级疾控机构负责进行筛查出国同行的回国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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