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衢56号建议的答复
文件编号:浙交建〔2017〕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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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锳代表:
您在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上领衔提出的《关于加快常山江航运开发的建议》(衢56号)已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常山江是我省第一大河流钱塘江南源上游的一段干流,下接衢江、兰江、富春江,通过三堡船闸可连接浙北航道网,通过杭甬运河可通江达海。常山江具有较为丰富的水资源,通过梯级渠化,具备建设高等级航道的条件,也将会促进该地区经济发展。我厅于2009年3月组织评审的《钱塘江中上游航道常山江航运规划》明确了常山江的航道等级,即常山辉埠作业区至衢州双港口约55公里航段规划为四级航道。
我厅一直积极支持包括常山江航道在内的钱塘江中上游航运开发建设,已将常山江航道改造项目列入《浙江省综合交通运输发展十三五规划》和《浙江省水运发展十三五规划》预备项目,并向交通运输部作了专门汇报衔接。从汇报衔接情况来看,交通运输部认为常山江航运开发及沟通信江等工程前期工作深度不足,列入十三五规划条件尚不成熟,因此,常山江航道改造项目未纳入已发布的部十三五规划。为此,我厅布置衢州市交通局深化工程前期工作,全面开展各项专题研究,深化运量分析,对梯级开发进行多方案比较。近期,我厅利用交通运输部修订《全国内河航道与港口布局规划》的契机,积极与规划编制单位对接,安排编制单位实地考察并提供详尽的说明材料,要求将常山江纳入国家高等级航道网布局规划,为争取在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调整时将该项目纳入部十三五规划创造条件。
常山江梯级开发工程是钱塘江流域规划的一部分,涉及水利、灌溉、航运、城市建设等多方面利益。我厅也将积极建议衢州市政府加强协调,整合各部门的资金和资源协同开发常山江,从而加快常山江开发进程,实现水资源综合利用。
感谢您对我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浙江省港航管理局工程处唐净
联系电话:0571-88909360;传真:0571-88909305
邮编:310011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2017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