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5批及第1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环保部  法律法规网 2017-06-07 15:45:16  评论()

文件名称:关于第5批及第1

文件编号:环公告 2015年 第12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根据《国家有机食品生产基地考核管理规定》(环发〔2013〕135号),我部组织对2014年第5批共计100个新申报国家有机食品生产基地进行了考核,并对第1-3批共计68个到期需复核的基地进行了审核,通过资料审查、现场抽查、公示等程序,经研究,确定山西省晋中市左权县龙泉乡连壁村龙鑫有机杂粮基地等67个第5批新申报基地通过考核(名单见附件1),确定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克什克腾旗达来诺日渔场有机鱼养殖基地等39个第1-3批到期需复核基地通过复核(名单见附件2)。

特此公告。

附件:1.

通过第5批国家有机食品生产基地考核的名单(67个)

2.

第1-3批国家有机食品生产基地通过2014年复核的名单(39个)

环境保护部

2015年2月26日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5年2月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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