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教育厅发布六条禁令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宁夏政府网  法律法规网 2017-06-05 18:22:57  评论()

文件名称:自治区教育厅发布六条禁令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近日,自治区教育工委、教育厅重申教育部和自治区“六条禁令”,并公开监督举报渠道,严禁在职教师违反八项规定相关要求。

1.严禁学校负责人和在职教师组织、参加以“状元宴”、“升学宴”、“谢师宴”等各种名义的吃请活动。

2.严禁学校负责人和在职教师以任何方式接受或索要学生及家长赠送的贵重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

3.严禁学校负责人和在职教师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支付费用的旅游、健身休闲等娱乐活动。

4.严禁在职教师组织或参加各种形式的有偿补课活动。

5.严禁学校负责人和在职教师通过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学习生活用品、社会保险等商业服务并获取回扣。

6.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其他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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