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甘肃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精简会议、文件和简报转变工作作风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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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时间:
办公厅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三令五申要求精简会议、文件和各种名目繁多的简报,但是由于受计划经济的影响,管理体制尚未理顺,职能尚未真正转变,加之思想观念比较传统,工作方法比较落后,目前文山会海现象仍然十分突出,致使广大机关干部特别是领导同志陷于大量的文件和会务当中,严重影响了省政府和省政府办公厅的工作效率和质量。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一系列通知精神,切实按照陆浩省长、徐守盛副省长的多次指示精神,精简会议和文件,转变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两个务必”的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精简会议和文件的一系列通知精神,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切实转变职能,转变作风,真正把工作精力从大量的文山会海里解脱出来,谋大事、想大事、抓大事、求实效;把工作方式方法从形式主义、文牍主义中解放出来,深入实际,深入群众,加强调研和督查,集中精力研究和解决实际问题。
二、工作目标
通过源头控制,明确责任,加强监管,今年省政府、省政府办公厅制发文件要比去年减少30%以上,即在去年不完全统计制发文件757份的基础上,今年制发文件不得超过530份。以后制发文件数量要逐步减少,不能增加。
通过减少数量,提高质量,切实精简办公厅内部简报。
通过转变工作方法,严格审批程序,今年对省政府各部门召开的全省性会议,除特殊情况外,省政府办公厅原则上每个部门只审核批准1个。办公厅内部会议只设全体职工大会、党组会和办公会议,主要是安排部署办公厅工作,研究人事问题、机关制度建设和作风建设等重大事项。专题问题由秘书长、副秘书长、副主任直接向相关主办处室负责人安排或与之研究,不再以会议形式进行。
三、具体措施
(一)凡是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一律不再发文。已全文公开播发见报的,不再印发文件。
(二)国务院和国务院各部委下发的文件,需要公开的,原则上在《甘肃政报》刊登,紧急文件可及时在《甘肃日报》上刊登。省政府或省政府办公厅一般不再转发。
(三)充分发挥各部门的职能作用,属于部门职权范围需要印发执行的文件,由各部门负责制发。重大的工作安排部署在征得省政府同意后,由部门印发执行。省政府或省政府办公厅一般不再批转或转发。
(四)几个部门联合制定的需要印发执行的文件,可由部门联合印发。如意见不一致,可报请省政府裁定后,由部门联合印发。省政府和省政府办公厅一般不再批转或转发。
(五)积极推行电子公文等现代办公手段,原则上国务院网站上公布的文件,除备案备查等特殊需要外,省政府和省政府办公厅不再形成任何形式的纸质文件。省政府和省政府办公厅制发的文件要尽快向电子文件过渡,逐步淘汰纸质文件。
(六)精简、调整办公厅拟文审核程序,按以下程序工作:处室拟稿,分管副秘书长初审,秘书处把文字关,办公厅主任或秘书长审核,报副省长或省长签发。
(七)省政府办公厅各处室一律不得对外行文。
(八)各部门召开的全省性会议,原则上每年只批准召开1个,并要在会前报办公厅审批。特殊原因必须超过1个的,要说明理由,并由省政府办公厅审核人数和会期。
(九)各部门召开的全省性会议,办公厅要严格审批程序,一般会期不得超过两天,人数不得超过100人。
(十)部门召开的会议原则上不邀请省政府领导参加。确需邀请的,由省政府秘书长统一协调安排,不得擅自邀请。
(十一)改进会议方式,提高会议效率。凡属一般部署工作、表彰先进等方面的会议要尽量利用电视电话会议等现代通信和技术手段召开。若条件具备,有些电视电话会议可以直接开到基层,避免层层开会,层层传达。
(十二)精减办公厅内部会议,控制会议时间和次数,减少会议种类。党组会除备案或报送的需要外,只做会议记录,不形成会议纪要。办公会议、研究专题问题一般不再形成纪要,真正以解决问题为主,不以形成文字为主。
(十三)除必需保留的刊物外,要切实精简简报。
四、工作要求
(一)严格执行精简会议、文件和简报的各项制度和办文、办会的各项规定,并根据转变政府工作职能和提高工作效率的需要,进一步做好修订完善工作。
(二)各处室负责人具体负责文件的把关工作,不符合上述具体措施和《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甘肃省实施〈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细则(试行)》的文件,不得送分管副秘书长初审。
(三)各分管秘书长要认真做好文件审核工作,切实严格把关,凡不符合上述具体措施的文件,一律不得要求转发或批转。分管省长提议的,要积极汇报,争取支持。
(四)秘书处要严把文字关,凡语言不通、表述不准的文件,要提出处理意见,退回主办处室。
(五)完善会议审批制度,严格审批程序,能以部门名义召开的会议不再召开全省性会议,能合并召开的会议尽量合并召开,能开电视电话会的召开电视电话会议。
(六)办公厅内部工作能直接安排的,不再召开会议,能一次性研究的,不再分别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