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甘肃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组织参加全国政务公开征文活动的通知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省直各部门、各单位办公室:
全国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拟于2008年5月至7月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征文活动。征文活动获奖作者和单位将获得一定物质奖励。征文中的优秀稿件,将在《人民日报》、《中国纪检监察报》等媒体陆续编审刊发。根据全国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要求,现就我省组织参加征文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征文活动由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全国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相关要求积极组织参加。各市州、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广泛宣传,积极参与。酒泉市、平凉市崆峒区作为全国政务公开示范点和先进单位,必须准备经验性稿件参加征文活动。
二、征文内容
结合以下内容自由选题,也可以自定题目。
(一)如何深化政务公开,参考题目:1、政务公开工作的历史回顾;2、当前政务公开工作面临的主要问题及对策;3、如何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4、如何实现政务公开与业务工作的有机结合;5、如何建立有效的政务公开评议及责任追究制度;6、如何正确引导人民群众有序参与政务公开工作;7、如何发挥政务公开在建设服务型政府中的作用;8、《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中相关问题研究。
(二)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的经验做法。
(三)百姓眼中的政务公开。
三、征文对象
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从事政务公开工作的人员,以及关注政务公开工作的专家学者、社会群众。以组织或个人名义投稿均可。
四、征文要求
理论性稿件要求观点明确、主题集中,有一定的深度,对政务公开工作有指导意义;经验性稿件应具有实用性、可操作性和借鉴性;叙事类稿件要实事求是、生动活泼。经验性稿件需加盖本单位公章。稿件字数一般不超过3000字。
五、征文起止日期
征文自2008年5月9日起至2008年7月20日止(以当地邮戳为准)。
各市州、各部门、各单位征集的征文稿件请直接寄至:北京市宣武区广安门南街甲2号中国纪检监察报社“政务公开征文办公室”,邮政编码:1000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