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甘肃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甘肃省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文件编号:甘政办函〔2014〕70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甘政办函〔2014〕70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省政府有关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
为统筹推进全省新型城镇化工作,强化部门间的协调配合,省政府决定建立甘肃省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组成
总召集人:
罗笑虎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
副总召集人:
郝远副省长
召集人:
赵春省发展改革委主任
成员:
杨咏中省建设厅厅长
王久武省编办副主任
陈江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陈保平省教育厅副厅长
刘玉山省公安厅巡视员
阿布省民政厅副厅长
张智军省财政厅副厅长
曹玉龙省人社厅副厅长
陈牧原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张政民省环保厅副厅长
王繁己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
杨祁峰省农牧厅副厅长
蒋新贵省卫生计生委副主任
陈波省统计局副局长
李文瑞人行兰州中心支行副行长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发展改革委,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陈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如有变动,报请总召集人同意后,由接任工作的同志替补。各成员单位相关职能处室负责人为联席会议联络员。
二、联席会议职责
(一)在省政府领导下,落实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统筹推进我省新型城镇化规划实施和政策制定落实,协调解决新型城镇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年度重点工作安排,落实好各项任务分工,确保实现发展目标。
(二)加强会商沟通和信息共享,协调有关部门搞好配套政策的研究、制定和落实。
(三)加强监督检查、跟踪评估和分析总结,推动落实新型城镇化相关工作,及时向省政府报告重点工作进展情况。
(四)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由总召集人或副总召集人、召集人主持,可根据会议需要邀请地方和其他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联席会议每年年初召开一次全体会议,总结上年度新型城镇化推进工作,研究部署本年度总体工作安排。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重大事项按程序报批。
四、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和任务分工,切实贯彻落实《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和我省新型城镇化规划,积极研究相关配套政策措施,认真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各成员单位要加强衔接沟通、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的作用。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11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省委办公厅,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省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