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甘肃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甘肃省货车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治理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文件编号:甘政办函〔2016〕83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甘政办函〔2016〕83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省政府有关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我省货车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增强路面与源头治超的协调配合,省政府决定建立甘肃省货车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治理工作部门联席会议(以下简称治超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统筹指导协调货车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治超工作联席会议组成
召集人:
李睿省交通运输厅厅长
副召集人:
盖宇仙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
成员:
戴超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张富奎省工信委副主任
宋金圣省工商局副局长
李永平省质监局副局长
钟山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副总队长
治超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交通运输厅,盖宇仙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治超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如有变动,报请召集人同意后,由接任工作的同志自行替补,不另行文。联席会议不刻制印章、不对外行文。如确需正式行文,可以省交通运输厅名义、使用省交通运输厅印章,也可以由有关成员单位联合行文。
二、治超工作联席会议职责
(一)按国务院和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开展工作,协调解决全省治超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研究完善联合治超工作协调推进机制,组织开展部门联合治超专项行动。
(三)协调全省治超工作的宣传和舆论引导。
三、治超工作联席会议工作规则和要求
(一)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由召集人或副召集人主持。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提出召开会议的建议。
(二)根据会议议题确定参会单位的范围,各成员单位要积极参加。研究具体工作事项时,可视情况召集部分成员单位会议,也可邀请其他部门参加会议。
(三)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经与会单位同意后印发成员单位和有关方面贯彻落实。重大事项及时向省委、省政府报告。
(四)会议决定的事项,按照部门职能分工负责、抓好落实,部门之间要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的作用。
(五)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超限超载治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互通信息。治超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11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