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甘肃省政府关于甘肃省冶金高级技工学校和兰州电力技工学校更名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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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你厅《关于甘肃省冶金高级技工学校和兰州电力高级技工学校更名为技术学院的请示》(甘劳社发<2003>178号)收悉。经研究,同意甘肃省冶金高级技工学校和兰州电力高级技工学校更名为甘肃省冶金高级技术学院和兰州电力高级技术学院。更名后,学校的隶属关系、管理体制、经费渠道和培养目标等均不改变。请你厅加强对两校的指导,并对今后的建设提出具体要求,促进两校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办学质量,不断扩大我省高级技术工人的培养规模,提高技术工人的培训质量,推动全省职业培训工作的改革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