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政府关于委托临夏回族自治州政府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甘肃政府网  法律法规网 2017-06-05 16:45:48  评论()

文件名称:甘肃省政府关于委托临夏回族自治州政府

文件编号:甘政函〔2014〕140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甘政函〔2014〕140号

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临夏州引黄济临供水工程是为解决临夏市及临夏县北塬区城乡群众生产生活用水问题、提高少数民族地区群众生产生活水平、加快区域扶贫攻坚步伐而兴建的一项重要民生工程。工程估算总投资7亿元,项目建议书已经省发展改革委批复。根据《国务院批转国家计委、财政部、水利部、建设部关于加强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发〔2000〕20号)中总投资在2亿元以上的地方大型水利工程项目,由项目所在地的省人民政府负责或委托组建项目法人的规定,省政府决定委托你州负责组建项目法人,具体负责引黄济临供水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法人代表的任命依据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有关规定办理。

甘肃省人民政府

2014年11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省水利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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