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政府关于同意设置平凉职业技术学院的批复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甘肃政府网  法律法规网 2017-06-05 16:45:41  评论()

文件名称:甘肃省政府关于同意设置平凉职业技术学院的批复

文件编号:甘政函〔2016〕29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甘政函〔2016〕29号

省教育厅:

你厅《关于设置平凉职业技术学院的请示》(甘教厅发〔2016〕5号)收悉。根据教育部《关于同意授权甘肃省人民政府自行审批设立高等职业学校的批复》(教发〔2000〕127号)和《高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暂行)》(教发〔2000〕41号)规定,经省政府第110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设置平凉职业技术学院。平凉职业技术学院系专科层次的普通高等职业学校,以实施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教育为主。

二、平凉职业技术学院由平凉市人民政府举办和管理,接受省教育厅和平凉市教育局业务指导。

三、平凉职业技术学院基本建设和办学经费由平凉市人民政府统筹解决。

四、平凉职业技术学院首批设置学前教育、煤炭深加工与利用、建筑工程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园艺技术、电子商务等6个高职(专科)专业。

五、你厅要指导平凉职业技术学院根据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需求,科学编制发展规划,进一步优化专业设置,突出办学特色,规范办学行为,加强师资队伍、实训基地和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高办学质量和办学效益;要创新人才培养机制和校企合作办学模式,积极推进中高职一体化培养改革,加快产教融合发展,逐步扩大办学规模,力争到2020年全日制在校生达到5000人。同时,要定期对学院的教育教学质量进行检查,尤其是对首届高职毕业生要进行教学合格评估。

六、你厅要协调指导平凉市政府加强对平凉职业技术学院的领导和管理,加大投入力度,确保达到教育部规定的办学条件和教育质量;要以设立平凉职业技术学院为契机,指导本地中等职业学校提高办学质量,促进中高职教育协调发展,努力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脱贫攻坚提供人才支撑。

七、你厅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将设置平凉职业技术学院事宜报教育部备案。

甘肃省人民政府

2016年2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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