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海南省食药监局排查销售走私冻肉违法行为的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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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私冻肉是指未经法定检疫和报关进入国内市场的牛肉、牛排、牛肚、猪肉、猪排、猪肚、猪蹄、鸡肉、鸡翅、鸡爪等国外生产的冷冻肉品,这些产品大多来源于我国禁止进口畜禽产品的疫区国家,可能携带人畜共患病毒,存在食品安全隐患。
过去,在海南市场上销售的进口冻肉大多数是走私冻肉,主要经中越边境从陆路和海路走私进入海南。2014年8月以来,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先后开展了13轮覆盖全省的排查整治存储销售走私冻肉违法行为专项行动。摸清了全省冻肉库分布情况和经营规模,把冻肉库作为突击排查和日常监管的关键点,对所有冻肉库实施“定人、定库、定频次”监管,已经查处案件150余件,吊销2家企业的经营许可证,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3宗。今年“五一”节前后再次开展了覆盖全省、同一时间、不打招呼、直奔现场的统一排查行动,覆盖了全省410个冻肉库、237个农贸市场和146个超市的冷冻柜,问题发现率为2.5%,共查出12个冻肉库、7个农贸市场的10个摊位、1家超市存储销售的走私冻肉3.9吨。正在对违法经营者立案调查,对走私冻肉追根溯源。现将经营者名单予以曝光。
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将以“早一天消灭有害食品药品,人民群众的健康就少一天遭受危害”的使命感和紧迫感,继续高压整治存储销售走私冻肉的违法行为。在此,再次提醒冻肉及其制品的经营者,必须严格执行食品药品监管局制发的“必做清单”和“禁做清单”,不得采购销售外包装是全外文、繁体中文,无包装以及品名、批次与《检验检疫证明》不符的冻肉,否则,将面临15万元的最严厉处罚,情节严重的将被吊销经营许可证,涉嫌犯罪的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欢迎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监督,不去购买外包装为全外文、繁体中文或无包装冻肉,一旦发现购买、存储、加工、销售走私冻肉行为的,请及时拨打12345或12331进行举报,一经查实,最高可获50万元奖励。
特此公告。
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5月18日
2017年4月全省查处的存储销售走私冻肉经营者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