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通告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通告
2016年第19号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的若干意见》(中发〔2016〕7号)和《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7号)及国家发改委、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和国家能源局关于煤炭行业去产能等一系列文件精神,白山市人民政府、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按照相关要求,对白山市大政煤炭有限责任公司顺信煤矿、江源区湾沟枫叶福利扶残处丰叶煤矿、珲春市春化煤矿有限公司3处矿井予以关闭。
白山市人民政府、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政府要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及省政府有关要求,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严格标准,按时关闭。督促有关部门及时注(吊)销已通告关闭矿井的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证照,停止供应并妥善处理火工品,停止供电,拆除供电设备、线路和矿井生产设备、通讯设施,封闭填实矿井井筒,平整井口场地,恢复地貌。地方政府要支持相关企业妥善安置从业人员,加强行政执法,确保矿井关闭到位,防止死灰复燃。
特此通告。
附件:2016年退出关闭矿井名单(第三批)
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年11月21日
附件
2016年退出
关闭矿井名单
(第
三
批
)
序号
企业名称
退出产能
(万吨)
退出时间
1
白山市大政
煤炭有限责任
公司顺信煤矿
9
11月30日前
2
白山市江源区湾沟枫叶福利扶残处丰叶煤矿
9
11月30日前
3
珲春市春化煤矿有限公司
9
11月30日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