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清理规范4项市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通知
文件编号:厦府〔2017〕166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国务院《关于第三批清理规范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8号)和省政府《关于清理规范4项省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通知》(闽政文〔2017〕150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对涉及我市的4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进行清理规范。
各有关部门要抓紧做好清理规范后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落实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衔接,并加快推进配套改革和相关制度建设,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确保相关行政审批的质量和效率。
附件:厦门市清理规范4项市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
厦门市人民政府
2017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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