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咨询:关于车辆环保标志的问题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河南政府网  法律法规网 2017-06-01 16:00:58  评论()

文件名称:河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咨询:关于车辆环保标志的问题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详细信息

标题

咨询:关于车辆环保标志的问题

内容

你好!2016年《关于进一步规范排放检验加强机动车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出台,通知指出,环保部门不再核发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这是否意味着之前已领取的环保标志不用再张贴?交警能否以不张贴环保标志为由对车主进行处罚?

答复信息

答复内容

你好!目前,河南省各地环保部门以及各检测站都不再发放环保标志,车辆检验时先检测尾气,尾气不合格的,不予办理安全技术检验,全部合格的,发放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

答复单位

省公安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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