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7年农民合作社市级示范社和家庭农场市级示范场建设项目的通知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重庆政府网  法律法规网 2017-05-30 15:45:51  评论()

文件名称:关于申报2017年农民合作社市级示范社和家庭农场市级示范场建设项目的通知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重庆市

铜梁

农业委员会

关于

申报

201

7

农民合作社市级示范社和家庭农场市级示范场建设

项目

的通知

各镇(街)农业服务中心、各业主单位:

加快

新型农民经营主体的培育,更好地起到示范效应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

于提前下达

2017

年第一批市级农业转移支付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

(渝财农〔

20

16

341

号)

和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关于

2017

年市级农业专项转移支付农经类项目安排情况的函》的

要求,现

就有关实施办法请示如下

、申报对象

全区范围内的

农民专业合作社

股份合作社

,区工商注册登记或区农委认定的家庭农场

二、申报条件

1

.农民合作社市级示范社建设项目

1

在工商部门

依法

登记

注册一年以上,章程制度健全,社员入户数

60

户以上,股份合作社单个成员出资额不超过出资总额的

30%

2

)有较强的生产经营能力和辐射带动

农户能力;主营业务年产值在

100

万元以上。

3

)财务管理规范。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规定配备有专(兼)职财务人员,独立规范建账或委托有关代理机构规范代理记账,核算。股份合作社每年有社员分红记录。

4

)有独立的办公场所。

5

)畜禽养殖合作社必须具有有效的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2

.家庭农场示范场建设项目

1

)必须是

区工商注册登记或

区农委认定的家庭农场。

2

)产业基础较好经济实力强,紧密结合我区农业特色产业,支持水产养殖、蔬菜种植和经果种植中的至少经营二个产业以上的家庭农场,家庭经营年收入在

100

万元以上。

3

)有

30

平方米以上的办公场所,且环境优美。

4

)建立了财务账目,收支记录清楚。

三、建设内容

1

改建扩建现有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

2

购置必需的农业生产设备。

3

农业产品品牌建设与推广。

4

购置冷链及物流运输车辆。

四、财政补助标准

本次项目资金支持

2

个农民合作社市级示范社建设和

3

个家庭农场市级示范场建设,

每个补助资金

10

万元,财政补助资金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

70%

五、申报要求

1

.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实行自愿申报的原则。

2.

各项目单位要填报铜梁区

2017

年度财政支持项目简易标准文本(附件)。

3

.农民合作社市级示范社建设项目需提供

以下申报资料。(注:申报资料需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

1

)重庆市

铜梁区

2017

年度财政支持项目简易标准文本。

2

)合作社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

3

)注册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4

2016

12

月底的资产负债表和

2015

年底的分红记录。

4.

家庭农场示范场建设项目需提供

以下申报资料。(注:申报资料需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

1

)重庆市铜梁区

2017

年度财政支持项目简易标准文本。

2

)区农委认定的文件证明复印件。

3

)两个以上产业规模证明(村、社证明)

4

2016

12

月底的资产负债表

六、申报时间

2017

6

15

日截止。

七、资金管理要求

1

.财政补助资金要做到专款专用,实行报账制管理。

2

.财政补助资金必须要是税务正式发票,自筹资金部分的支付要有可信的支付证明。统一纳入财务账目核算。

3

.资金拨付,项目实施结束后,通过镇级,区级验收合格和财务审查合格后,拨付项目补助资金。各镇

农业服务中心、财政所要加强项目和资金的监管,督促项目的实施,财政所要督促项目建设

,项目计划下达后一年内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联系人:农经站贺利,联系电话

45683763

、手机:

15334527726

附件:重庆市

铜梁区

2017

年度财政支持项目简易标准文本

重庆市铜梁区农业委员会

201

7

5

25

附件重庆市铜梁区2017年度财政支农项目简易标准文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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