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关于申报2017年农民合作社市级示范社和家庭农场市级示范场建设项目的通知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重庆市
铜梁
区
农业委员会
关于
申报
201
7
年
农民合作社市级示范社和家庭农场市级示范场建设
项目
的通知
各镇(街)农业服务中心、各业主单位:
为
了
加快
新型农民经营主体的培育,更好地起到示范效应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
于提前下达
2017
年第一批市级农业转移支付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
(渝财农〔
20
16
〕
341
号)
和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关于
2017
年市级农业专项转移支付农经类项目安排情况的函》的
要求,现
就有关实施办法请示如下
:
一
、申报对象
全区范围内的
农民专业合作社
、
股份合作社
,区工商注册登记或区农委认定的家庭农场
。
二、申报条件
1
.农民合作社市级示范社建设项目
(
1
)
在工商部门
依法
登记
注册一年以上,章程制度健全,社员入户数
60
户以上,股份合作社单个成员出资额不超过出资总额的
30%
。
(
2
)有较强的生产经营能力和辐射带动
农户能力;主营业务年产值在
100
万元以上。
(
3
)财务管理规范。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规定配备有专(兼)职财务人员,独立规范建账或委托有关代理机构规范代理记账,核算。股份合作社每年有社员分红记录。
(
4
)有独立的办公场所。
(
5
)畜禽养殖合作社必须具有有效的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
2
.家庭农场示范场建设项目
(
1
)必须是
区工商注册登记或
区农委认定的家庭农场。
(
2
)产业基础较好经济实力强,紧密结合我区农业特色产业,支持水产养殖、蔬菜种植和经果种植中的至少经营二个产业以上的家庭农场,家庭经营年收入在
100
万元以上。
(
3
)有
30
平方米以上的办公场所,且环境优美。
(
4
)建立了财务账目,收支记录清楚。
三、建设内容
1
.
改建扩建现有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
2
.
购置必需的农业生产设备。
3
.
农业产品品牌建设与推广。
4
.
购置冷链及物流运输车辆。
四、财政补助标准
本次项目资金支持
2
个农民合作社市级示范社建设和
3
个家庭农场市级示范场建设,
每个补助资金
10
万元,财政补助资金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
70%
。
五、申报要求
1
.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实行自愿申报的原则。
2.
各项目单位要填报铜梁区
2017
年度财政支持项目简易标准文本(附件)。
3
.农民合作社市级示范社建设项目需提供
以下申报资料。(注:申报资料需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
(
1
)重庆市
铜梁区
2017
年度财政支持项目简易标准文本。
(
2
)合作社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
(
3
)注册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
4
)
2016
年
12
月底的资产负债表和
2015
年底的分红记录。
4.
家庭农场示范场建设项目需提供
以下申报资料。(注:申报资料需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
(
1
)重庆市铜梁区
2017
年度财政支持项目简易标准文本。
(
2
)区农委认定的文件证明复印件。
(
3
)两个以上产业规模证明(村、社证明)
(
4
)
2016
年
12
月底的资产负债表
六、申报时间
2017
年
6
月
15
日截止。
七、资金管理要求
1
.财政补助资金要做到专款专用,实行报账制管理。
2
.财政补助资金必须要是税务正式发票,自筹资金部分的支付要有可信的支付证明。统一纳入财务账目核算。
3
.资金拨付,项目实施结束后,通过镇级,区级验收合格和财务审查合格后,拨付项目补助资金。各镇
(
街
)
农业服务中心、财政所要加强项目和资金的监管,督促项目的实施,财政所要督促项目建设
,项目计划下达后一年内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联系人:农经站贺利,联系电话
45683763
、手机:
15334527726
。
附件:重庆市
铜梁区
2017
年度财政支持项目简易标准文本
重庆市铜梁区农业委员会
201
7
年
5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