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6年度森林浙江建设目标责任制考核优秀单位的通报
文件编号:浙政办发〔2017〕44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2016年,全省各地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重要思想,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五年绿化平原水乡、十年建成森林浙江的决策部署,全力抓好绿化造林、森林资源管护、林业经济发展等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根据《森林浙江建设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试行)》的规定,经自评和考核,并经省政府同意,现对杭州市等50个2016年度森林浙江建设目标责任制考核优秀的市、县(市、区)予以通报表扬。
希望考核优秀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按照秉持浙江精神,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的新要求,拉高标杆,继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其他市、县(市、区)要以优秀为榜样,进一步加
大工作力度,加快推进森林浙江建设,为建设两富两美现代化浙江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2016年度森林浙江建设目标责任制考核优秀单位(见附件下载)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5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5月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