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田县人大:改进乡镇街道人大工作考核指导办法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中国政府网  法律法规网 2017-05-30 07:08:44  评论()

文件名称:青田县人大:改进乡镇街道人大工作考核指导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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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时间:

本网讯近日,青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在以往乡镇(街道)人大工作考核指导办法基础上,增加代表述职、建议办理、人代会议程、机构建设、人员配备等考核内容,并将其列入《青田县2017年度乡镇(街道)人大工作考核办法》,以考核督查方式改进乡镇(街道)人大工作。

近年来,青田县人大常委会围绕乡镇(街道)人大工作规范化建设,坚持以“明确任务、考核督查”形式督促乡镇、街道人大健全相关机制、落实具体工作,其中在2014年,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还专门针对乡镇、街道人大工作不同属性形成两套指导标准,明确29个乡镇要侧重做好11项工作,即:党委专题听取人大工作汇报、人代会议程安排、建议交办及答复、主席团会议安排、闭会期间代表活动、工作台账、人大信息宣传等,街道人大工作考核则为8项,相应减少了人代会相关工作内容。今年,为与时俱进推进乡镇(街道)人大工作,青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通过了《青田县2017年度乡镇(街道)人大工作考核办法》,在以往考核内容基础上增加了机构建设、人员配备、建议督办质量等4方面要求:一是明确有条件的乡镇(街道)需设立人大办公室,并至少配备1名专职或以人大工作为主的兼职工作人员,该项工作在百分制考核中占5分;二是实行政府实事工程代表票决制度,并对票决结果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该项计4分;三是辖区内县人大代表议案列入县人大大会议案的,每件议案领衔人所在乡镇加5分,列入县人大重点建议的,每件建议领衔人所在乡镇加0.5分;四是组织辖区内选举产生的县乡人大代表(非职务代表)开展向选民述职活动,届内每位代表至少述职1次,此项乡镇计3分,街道计5分。

根据考核指导办法,该县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将联合县委县政府考核组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查结果将作为先进集体、优秀联络站、优秀个人的评选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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