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岭市人大:出台制度规范专门委员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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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网 中国政府网  法律法规网 2017-05-30 07:08:39  评论()

文件名称:温岭市人大:出台制度规范专门委员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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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温岭市自去年在全省率先成立县级市人大法制(内务司法)委员会以来,结合实际开展探索,日前出台《温岭市人大法制(内务司法)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规则共有14条,对专门委员会职责范围、议事规则和程序等进行规范。

一是明确工作职责。规则规定了专门委员会9项主要职责,其中5项按照组织法、监督法等法律规定,赋予其拟订审议议案、组织质询、执法检查、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等法定职权。结合该市人大工作特点,规定专门委员会可以办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或者对承办单位开展跟踪督办;对市人大常委会专题审议的工作开展调研,提出初步审议意见。

二是规定议事规则。专门委员会会议分为全体会议和主任委员办公会议。考虑实际开展工作的需要,规定全体会议一般每3个月举行一次;主任委员办公会议主要研究处理日常工作问题,每3个月至少举行一次,并制作相应的会议记录。同时,全体会议审议议案、决定重要事项等,均需取得全体组成人员过半数通过。

三是加强沟通联系。明确专门委员会与法工委要既分工又合作的原则。专门委员会可以根据法工委年度安排开展工作,委员也可以参加法工委组织的各项活动,必要时邀请市人大代表、专家学者、公民等参加。为加强领导,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或分管副主任,应当列席专门委员会会议。此外,委员应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系,认真听取代表意见,为代表履职提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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