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温州市人大:三审通过《温州市物业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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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近日,温州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温州市物业管理条例》,条例将报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施行。
物业管理涉及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是重要的民生立法项目。去年12月,《温州市物业管理条例》被确定为温州市2016年的立法计划项目,并于今年1月启动草案调研起草。7月,市政府公布条例草案稿,向社会征求意见,8月、10月经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两次审议后,进一步征求意见、修改完善,提请三审。法规审议期间,市人大常委会不仅三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还多次组织市主管部门、各县(市、区)政府、乡镇街道、社区和部分住宅区的物业公司、业主代表、业主委员会召开座谈会,讨论物业管理活动的突出问题,收集物业管理立法建议,并到南京、青岛等地学习,还多次组织专家论证,对草案反复修改完善。
条例共分七章,分别为总则、业主和业主组织、前期物业管理、物业管理服务、物业使用和维护、法律责任和附则。
这是温州市自去年取得地方立法权后起草制定的第三部地方性法规,也是首部三次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的地方性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