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龙游县人大:“四步走”规范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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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日前,龙游县人大常委会修订完善《龙游县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人大决定重大事项的范围、内容,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步骤、程序,推进重大事项决定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一是紧紧围绕县委决策部署,着眼全县工作大局,健全完善工作机制,正确处理党委决策权和人大决定权的关系,善于通过法定程序,将党委的主张转变为人民的意志和自觉行动。
二是健全完善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人大报告程序,确保凡属人大及其常委会职权范围内的重大事项,依法由人大及其常委会讨论决定。
三是加强重大事项决定的调查研究工作,做到听取和审议重大事项的议案或报告前,先组织开展专题调研,摸清实情,掌握第一手资料,确保依法作出决定决议能够言之有物、言之有据、言之有理,切实提高依法决定重大事项的能力。
四是跟踪监督问效,对常委会作出的重大事项决议决定落实情况要全过程进行监督,督促政府及相关部门,按规定时限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决议决定执行或办理情况。
今年以来,龙游县人大常委会按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实施办法的规定,在人代会上对县政府民生实事项目进行代表票决,并投资2000万以上政府重大投资项目进行审议,在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上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