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关于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575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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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时间:
陈展弘、杨冰代表:
《关于重视支持我省经贸综合执法队伍建设保障经济发展的建议》(第1575号)收悉,感谢你们对我省经信系统执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结合我委职责,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我委的行政执法范围
2014年机构改革后,省委、省政府对我委职能范围进行了相应调整,我委与此对应的执法事项也发生变化,其中,定点屠宰、成品油经营、食品安全等内贸领域的事项已交由省商务厅实施。根据省审改办核定的权力清单,目前省经信委保留的行政处罚事项共54项,行政监督检查21项。主要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行政执法,包括资源综合利用、典当、投资项目、监控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无线电、天然气管道保护、散装水泥、新型墙体材料等方面。
二、关于我委开展综合执法的情况
2017年1月1日,我委启动“三集中”改革工作,按照审批与监管权限分离的要求,积极探索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一是“审监分离”后,各业务处室按照职责着重开展日常监管,通过开展“双随机”抽查,建立执法人员信息库,综合协调全委近200名持证执法人员,共同对我委监管事项开展跨处室、跨行业的综合监督检查,去年已对9个监管事项开展抽查,36名执法人员对56家企业进行了执法检查;二是开展纵向延伸的无线电监督管理,与公安、广电等有关部门建立打击“伪基站、黑广播”的联合执法长效机制,确定工作联络员,完善联合工作模式,各单位之间共享打击信息,实现了打击工作常态化。充分利用我省较为完善的无线电管理监测系统等技术装备提供技术支撑,协助公安部门、广电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三是建立跨部门监管协作机制,实现跨部门综合执法,例如民爆行业,我委负责牵头公安、安监、交通、住建、煤监等部门实行民爆行业一体化监管,集成公安、经信、交通、安监等各级主管部门在用的监管工作平台(系统),构建跨部门、跨层级的“一体化”监管信息平台民爆物品子系统。总体上看,我委的行政执法工作已逐步在向综合执法迈进,但目前综合执法队伍建设相对滞后,没有专门综合执法队伍。
下一步,我委将结合你们的建议,一是加强执法事项执行情况评估,提出成立专门综合执法队伍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二是开展调研,根据我委的实际情况,学习借鉴其它省份好的经验和做法,研究制定综合执法队伍建设方案。三是继续协调编办、法制办等单位,加快推进执法资源整合,加快推进经信专职综合执法队伍建设,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和执法效率。四是加强对设区市、县执法工作的指导和督促,形成合力,探索建立更加科学合理的多种形式综合执法模式。
再次感谢你们对我委行政执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今后如有新的建议意见,请及时与我们沟通联系。
领导署名:翁玉耀
联 系 人:刘晓鋆
联系电话:0591-87855312
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5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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