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上海]市质量技监局关于开展2017年上海市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
文件编号: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开展2017年上海市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开展2017年上海市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
本市各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为加强对本市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标委会”)的管理,充分发挥标委会作用,依据《上海市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将组织开展2017年上海市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年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组织开展对标委会的年度检查工作,规范标委会运行与管理,完善新时期上海地方标准工作体系,进一步促进各标委会有效履行身为本专业领域标准化技术归口组织的职能,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需要,遵循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开展各项专业领域标准化工作,切实提高本市地方标准制修订水平。营造标准化发展良好环境,形成社会协同共治格局,建成统一协调、运行高效的地方标准管理体制和科学有效的标准化工作机制。
二、年度检查的方式和程序
1.检查时间:2017年5月1日至6月30日
2.检查方式:此次年度检查采取标委会自查与市质量技监局抽查相结合的方式。
3.具体程序:
(1)2017年5月25日之前,各标委会向市质量技监局提交自查工作报告;
(2)2017年6月30日前,市质量技监局根据实际需要进行抽查并完成年度检查小结。
三、年度检查的内容(近两年内的工作情况)
(一)本届标委会设置情况:标准体系框架、委员组成情况。
(二)履职情况:包括完成国家、行业、地方标准项目研制计划;归口标准的复审评估;推进本行业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积极宣贯行业内先进标准;为行业内企业提供标准化服务及产生良好社会和经济效益等情况。
(三)保障及运行情况:包括挂靠单位支持秘书处工作;标委会全体会议;到期换届;人员队伍培训;行风建设等情况。
(四)专业技术能力情况:包括相关专业领域的标准能力覆盖;标准化优秀成果等情况。
(五)其他需要检查的有关情况。
四、工作要求
各标委会对照《上海市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及本通知要求认真梳理和汇总本次年度检查材料,于2017年5月25日前报送市质量技监局标准化处(联系人:华希,联系电话:54266052,传真:54263632)。逾期不递交年度检查报告的,检查结果作不合格处理。
上海市质量
技术监督局
2017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