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山东省关于同意举办中国山东—中亚五国农业科技合作高层论坛的批复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山东省政府网  法律法规网 2017-05-04 15:37:16  评论()

文件名称:[山东]山东省关于同意举办中国山东—中亚五国农业科技合作高层论坛的批复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同意举办中国山东—中亚五国农业

科技合作高层论坛的批复

鲁政办字〔2017〕71号

山东省农业科学院:

你院《关于举办“中国山东─中亚五国农业科技合作高层论坛”的请示》(鲁农科发〔2017〕5号)收悉。经省政府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院于2017年6月25日至28日在济南市举办“中国山东─中亚五国农业科技合作高层论坛”,会议规模约120人,其中外宾20人,无外国政府正部长及以上官员或前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出席会议。会议经费预算约25万元,由你院承担。

二、请认真做好会议的各项组织筹备工作,按规定审核与会代表资格及会议有关材料,按批复的会议规模和外宾规格邀请外籍人员与会,并做好相关应急预案;要严格按照国际会议有关规定合理编制会议预算,严格限定经费开支范围和标准,从严控制经费支出;严格按照报批的会议内容举办,切实做到以我为主、目的明确、厉行节约、讲求实效;严格遵守外事纪律,遇有重大或敏感问题及时请示汇报。请于会后1个月内向省政府提交会议总结并抄送省外办。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4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省外办、省公安厅、省安全厅。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4月2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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