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山东]山东省关于同意举办中国山东—中亚五国农业科技合作高层论坛的批复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同意举办中国山东—中亚五国农业
科技合作高层论坛的批复
鲁政办字〔2017〕71号
山东省农业科学院:
你院《关于举办“中国山东─中亚五国农业科技合作高层论坛”的请示》(鲁农科发〔2017〕5号)收悉。经省政府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院于2017年6月25日至28日在济南市举办“中国山东─中亚五国农业科技合作高层论坛”,会议规模约120人,其中外宾20人,无外国政府正部长及以上官员或前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出席会议。会议经费预算约25万元,由你院承担。
二、请认真做好会议的各项组织筹备工作,按规定审核与会代表资格及会议有关材料,按批复的会议规模和外宾规格邀请外籍人员与会,并做好相关应急预案;要严格按照国际会议有关规定合理编制会议预算,严格限定经费开支范围和标准,从严控制经费支出;严格按照报批的会议内容举办,切实做到以我为主、目的明确、厉行节约、讲求实效;严格遵守外事纪律,遇有重大或敏感问题及时请示汇报。请于会后1个月内向省政府提交会议总结并抄送省外办。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4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省外办、省公安厅、省安全厅。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4月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