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重庆]城口县关于印发城口县精准脱贫村容户貌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件编号:渝文备〔2017〕301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渝文备〔2017〕301号
城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城口县精准脱贫村容户貌整治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城府办发〔2016〕16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城口县精准脱贫村容户貌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已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城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9月18日
城口县精准脱贫村容户貌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根据《中共城口县委、城口县人民政府关于扎实推进精准扶贫确保2017年脱贫“摘帽”的实施意见》(城委发〔2015〕12号)精神,为充分发挥农户自力更生的主体作用开展村容户貌整治工作,进一步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力度,确保农村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有力助推全县精准脱贫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统筹推进农村村容户貌整治工作,以90个贫困村为整治重点,逐步延伸至非贫困村、非贫困户,力争实现全县农村有需求有意愿的农户全覆盖。2016年重点完成66个贫困村(2015年11个村、2016年55个村)的村容户貌整治任务,涉及贫困村和非贫困村贫困户8902户(2015年3902户、2016年5000户);2017年重点完成24个贫困村村容户貌整治任务,涉及贫困村和非贫困村贫困户1500户。确保到2017年底,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得到妥善处理,清洁能源得到推广应用,村容得到进一步改善;通过“六改”(改路、改院、改沟、改厨、改厕、改陋习),贫困户户貌得到美化,贫困户养成良好健康的生活习惯,实现村容户貌明显改变、村民居住环境质量和生活品质明显提高、村容户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农村环境管理能力得到提升和农村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的目标。
二、工作措施
(一)整治内容。
1.村容整治。
大力实施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等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以贫困村为重点建立较完善的垃圾收运系统,具备条件的村大力实施以生活污水处理、污水管网建设为主要内容的环境连片整治项目建设。建立卫生长效保洁机制,完善“村收集、乡转运、县处理”的城乡统筹垃圾处理模式,确保农村生活垃圾得到妥善处理,农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责任单位:县环保局、各乡镇〔街道〕)
大力推广清洁能源。以贫困村为重点,推广清洁能源,实施农村清洁工程、美丽乡村示范片、生态农业示范村等建设。大力推广农村沼气、省柴节煤灶、高效低排生物质灶、太阳能热水器等技术和产品,加快生态循环农业发展。全面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科学合理控制农药使用,促进农业清洁化生产。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农村农业面源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农村沼气等可再生能源得以广泛开发利用。(责任单位:县农委、各乡镇〔街道〕)
2.户貌整治。
着力推进“六改”工程。以建卡贫困户为主要对象,实施以“六改”(改路、改院、改沟、改厨、改厕、改陋习)为主要内容的户容户貌整治工程(长期无人居住的住所不纳入整治范围)。以乡镇(街道)为主体,加大宣传发动力度,统筹规划,分年度分批实施,以部门为基础,依托行业优势,制定相应整治标准及补助。通过整治,农村户容户貌得到全面治理,群众房屋排水顺畅,庭院四周整洁靓丽,屋内环境干净清爽,家具物品摆放有序,家禽家畜圈养分区,农村人居环境得到明显改善。(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开展“整治居住环境、摒弃生活陋习、培育文明新风”专项行动。把开展专项行动与农村环境卫生宣传活动结合起来,着力培养农户良好的卫生习惯,自觉养成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彻底解决“垃圾乱倒、粪便乱堆、禽畜乱跑、柴草乱放、污水乱泼、内急乱拉、棚舍乱搭、农具乱摆、道路乱占、衣物乱丢”等农村“十乱”现象。加强卫生知识宣传普及,引导群众自觉养成勤刷牙、勤洗澡、勤洗手等健康的生活习惯,从源头上减少群众疾病的发生,减少因病致贫困现象发生。(责任单位:县卫生计生委、各乡镇〔街道〕)
(二)整治步骤。
1.村容整治步骤。
村容整治步骤按各项目建设的程序和步骤组织实施。
2.户貌整治步骤。
申报、审核、公示与备案。乡镇(街道)遵循农户客观有需求、主观有意愿的申报原则,重点申报对象为贫困村的建卡贫困户,逐步延伸至贫困村和非贫困村的有需求有意愿的非贫困户,由农户申报到村,村审查公示后,报乡镇(街道)审核确认。由乡镇(街道)统筹安排户貌整治农户名单及整治内容,对贫困户和非贫困户执行差别化补助,集中公示并建立台账,报县环保局备案。
实施、验收与抽查。乡镇(街道)是整治工作组织实施的主体,负责户貌整治的实施与验收,乡镇(街道)验收完毕后进行公示,并形成材料报县环保局备案。县环保局组织县攻坚办、县发展改革委、县财政局、县农委、县城乡建委、县卫生计生委等部门对各乡镇(街道)验收结果进行抽查。抽查比例范围为:每个乡镇(街道)抽查2-4个贫困村10-20%的贫困户,并将抽查结果进行通报。
(三)项目补助及标准。
1.村容整治:按各项目规定和要求给予资金保障。
2.户貌整治(详见附件):各乡镇(街道)在县上制定的指导标准范围内,按照各自实际情况制定细化户貌建设补助标准,坚持因户施策、精准施策、差异化补助,对户貌整治资金统筹使用。
(四)资金需求与筹措。
全县村容户貌整治预计总投入15500万元。
全县户貌资金安排原则:以村为基数、以户为因数,最后以全县户貌整治台账作为资金划拨依据。户貌资金筹措渠道:以县上扶贫专项资金切块安排为主,争取帮扶单位和帮扶责任人对口帮扶资金支持。同时,尽量发挥农户自力更生主体作用,主动自筹资金开展户貌整治。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村容户貌整治工作在县扶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各部门、乡镇(街道)各司其职、协调联动、合力推进。
(二)落实工作责任。
1.县环保局要充分发挥村容户貌整治工作牵头单位作用,统筹协调村容户貌整治工作成员单位,汇总全县村容户貌整治台账,研究解决村容户貌整治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推动村容户貌整治工作有序开展,按期完成目标任务。负责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组织实施及监督管理。
2.县财政局牵头,会同相关部门负责村容户貌整治资金筹措与监督。
3.县农委负责指导农户推广使用清洁能源,负责农村清洁工程、美丽乡村示范片、生态农业示范村建设及监督管理。
4.县城乡建委负责做好改路、改院、改沟、改厨建设技术指导和监督。
5.县卫生计生委负责做好改厕建设技术指导和监督,负责教育引导农户和个人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6.各乡镇(街道)务必高度重视,具体负责村容户貌整治工作的组织实施,要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做到精准识别,突出重点,加强分类指导,在本方案框架下制定和完善细化各自的村容户貌建设补助标准,坚持因户施策、精准施策、差异化补助,对户貌治理资金统筹使用。各乡镇(街道)主要领导是本辖区村容户貌建设质量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要对村容户貌整治工作进行统筹安排,分管领导为具体责任人,切实加强村容户貌整治的质量和施工安全监管,严格材料、质量、安全、成本、进度和效果控制,妥善解决村容户貌整治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取得良好成效。
(三)加强信息共享。
各乡镇(街道)每月将本辖区内村容户貌整治工作进度等相关情况报县环保局,县环保局定期汇总全县村容户貌整治整体工作进度信息、亮点、全县村容户貌整治台账及存在问题,定期向县攻坚办、县发展改革委、县财政局、县农委、县卫生计生委、县城乡建委等部门和各个乡镇(街道)通报相关工作情况。
(四)严格督促检查。
村容户貌整治牵头单位及成员单位会同县政府督查室,对村容户貌整治相关工作开展不定期抽查,各乡镇(街道)要及时将村容户貌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反馈县环保局,以便及时研究解决,通过循环监督,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建立健全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加大治庸治懒力度。对滥用、挪用专项资金,虚报假报项目建设指标,不按整治步骤实施整治等违法违规行为,要严格追究相关责任领导、责任人的责任,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附件:城口县精准脱贫户貌整治补助指导标准
附件
城口县精准脱贫户貌整治补助指导标准
“六改”
治理内容
治理标准
补助标准
备注
改路
入户人行便道
宽度:60cm、厚度:10cm、长度:适宜控制。
20-30元/米
1.财政补助按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的方式进行,补助只包含建设材料、专业工匠工资等相关费用,农户必须负责投工投劳、保障施工安全等事宜。
2.每户“六改”补助总费用最高不得超过3000元。
3.户貌整治按乡镇(街道)审核确定的内容实施,依据验收结果进行相应的补助。
改院
房前院坝
面积:不超过50㎡、厚度:8cm、结构:混凝土。
20-40元/㎡
改沟
房屋边沟
房屋四周背坎、阴阳二沟硬化
300-500元/户
改厨
(改灶)
厨房内壁、地面和灶台
独立的厨房(人畜灶分离);灶台张贴瓷砖;有案板、洗菜池、洗碗池等。
500-1000元/户
改厕
独立卫生间
地上部分:独立的冲水式、分离式的卫生间,卫生间张贴板砖。地下部分:修建化粪池。
500-1000元/户
改陋习
着力培养农户良好的卫生习惯,自觉养成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彻底解决“垃圾乱倒、粪便乱堆、禽畜乱跑、柴草乱放、污水乱泼、内急乱拉、棚舍乱搭、农具乱摆、道路乱占、衣物乱丢”等农村“十乱”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