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欧盟决定延续对我长丝玻璃纤维产品反倾销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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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5日,欧委会发布对华长丝玻璃纤维产品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终裁公告,决定继续对该产品征收0—19.9%的反倾销税,为期五年。欧委会于2009年12月对该产品发起反倾销调查,并于2013年12月发起反补贴调查,征收4.9—10.3%的反补贴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