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委关于开展2017年上海市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暑期专题培训的通知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上海市政府网  法律法规网 2017-04-26 10:16:21  评论()

文件名称:[上海]市教委关于开展2017年上海市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暑期专题培训的通知

文件编号:沪教委人〔2017〕20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沪教委人〔2017〕20号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17年上海市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暑期专题培训的通知

各区教育局:

现将《2017年上海市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暑期专题培训计划》印发给你们(见附件),请你们根据培训计划认真组织培训、研讨等活动,安排好时间,以保证培训工作有效进行。在实施过程中,有任何建议和意见请及时报送市教委人事处。

联系人:张瑾;联系电话:23116832;邮箱:zhangjin@shec.edu.cn;联系地址:大沽路100号3012室;邮编:200003

附件:2017年上海市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暑期专题培训计划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2017年4月18日

附件

2017年上海市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暑期专题培训计划

一、培训目标

进一步增强校(园)长承担上海教育综合改革攻坚克难的使命担当,树立科学的教育价值观、质量观、学生观、评价观,引导广大校(园)长关注学生发展的学段衔接,转变教育理念、教学方式、评价方式,全面提升教育质量,促进学生健康快乐成长。

进一步增强校(园)长对教师专业发展的自我觉醒,精准把握“十三五”教师专业成长转型发展的内涵,提高教师专业(专项)能力培训的科学性和实效性,激发教师终身学习的兴趣和热情,切实优化教师教育教学能力,促进教师专业发展。

二、培训主题

教育关注人的发展——聚焦绿色质量评价,提升教师专业(专项)能力

三、培训对象

(一)全市中小学、幼儿园长(含特教、工读、民办学校)正副校(园)长、正副书记;

(二)各区教育学院院长、分管副院长、干训部主任;

(三)各区教育局党工委书记、局长、分管副局长、督导室主任、组织科长、人事科长、基教科长。

四、培训安排

(一)主题报告

1.时间

7月3日-4日

2.内容

7月3日上午8:30-12:00市级动员及评价改革专场(一)

下午1:00-4:00评价改革专场(二)

7月4日上午8:30-9:30教师专业(专项)能力提升专场

上午9:40-11:30专题报告(一)

下午1:00-3:30专题报告(二)

3.安排

采取双向视频形式,主会场和分会场相结合。主会场设在上海开放大学会议中心二楼报告厅,各区教育局局长、各区教育学院院长,杨浦区全体参会人员赴主会场参训;分会场地点由各区教育局自行确定。

(二)专题培训

1.时间

7月5日-8月20日,具体时间由各区教育局自行确定。

2.内容

(1)规定内容:一是观看微视频。围绕“聚焦绿色质量评价,提升教师专业(专项)能力”的主题,向区、学校征集在改革实践中形成的发展理念、特色经验和鲜活案例,通过市级专家推荐和区教育行政部门提供,制作成微课程、微讲座等视频,供全市校(园)长交流分享。二是围绕市级组织的主题报告和观看的微视频,结合本区教育实际,开展交流研讨。

(2)自定内容:各区根据主题自行设定专题报告。

3.安排

各区围绕培训主题,结合本区实际情况自行开展各种形式的培训,合理安排时间。培训地点由各区教育局自行确定。

(三)网上培训

1.时间

7月5日-8月20日期间完成培训任务和要求,具体时间由学员自行安排。

2.内容

(1)登录上海市教师教育网(www.21shte.net)完成有关培训内容:一是浏览学习资源,即市级推荐和各区提供的微视频;二是围绕培训主题,参加培训网络平台的校长论坛,至少发表1篇不少于200字的主题帖或跟帖,并至少浏览5篇其他学员的帖子;三是上传1份培训小结,内容围绕培训主题的培训感悟、观看微视频的体会、培育学生素养和提升教师素养方面的经验凝练等。

(2)关注“第1教育”微信公众号(微信号“diyijiaoyu”或公众号“上海教育”)和“教师博雅”官方微信(微信公众号“jiaoshiboya”)开展移动互联式培训,内容包括主题报告、各区经验、学校案例等,并开展有效互动。

3.形式

网上学习与工作思考、经验提炼相结合。

五、组织管理

本次培训在上海市教师专业发展工程领导小组领导下,由上海市教师专业发展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培训管理;上海市电化教育馆负责培训资料摄制和印刷;上海开放大学教育软件发展有限公司负责视频会议和培训平台保障及后勤服务;上海教育报刊总社《上海教育》杂志分社负责微信平台运作的保障服务工作;上海市师资培训中心负责培训的具体实施工作;各区教育局负责本区的培训组织管理工作;各区教育学院负责培训的具体实施工作。

六、培训考核

每位校(园)长按要求全程参与市、区培训和网上培训,各区教育学院负责做好培训的出勤统计,并将其列入培训考核内容。

培训结束后每位校(园)长完成规定的作业,经考核合格,认定相应的培训学分。

七、有关要求

(一)各区教育局认真组织,制定本区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暑期专题培训方案,于6月16日(星期五)前将纸质文本和电子版报送市教委人事处。

(二)各区教育局组织做好专题报告中两项规定内容的实施工作,组织校(园)长集中观看微视频的培训小结和开展交流研讨的纪要于活动结束后一周内报送市教委人事处。

(三)各区教育局将本区校(园)长暑期专题培训工作总结的纸质文本和电子版于8月底前报送市教委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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