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天津市静海区渗坑污染问题挂牌督办的通知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环保部  法律法规网 2017-04-25 11:10:20  评论()

文件名称:关于对天津市静海区渗坑污染问题挂牌督办的通知

文件编号:环办环监[2017]34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天津市环境保护局:

2017年4月,我部联合天津市人民政府对静海区渗坑污染问题进行现场调查,发现该渗坑内存水及土壤受到污染。我部决定对静海区渗坑污染问题进行挂牌督办。

请你局督促相关单位落实督办要求(见附件),完成督办任务后,由你局向我部提出解除挂牌督办的书面申请并附相关材料。我部将适时赴现场进行核查。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环境监察局 阮仁节

电 话:(010)66556434

传 真:(010)66556475

附件:环境问题基本情况和督办要求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7年4月21日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7年4月21日印发

附件

环境问题基本情况及督办要求

基本情况:天津市静海区渗坑因常年废酸违法倾倒导致坑内存水及土壤受到污染。现场采样监测,结果显示pH 值约为2.17,铁、锌数据严重超标(按《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Ⅳ类标准评价)。

督办要求:督促静海区人民政府切实做好渗坑治理工作,在解决媒体反映渗坑问题的基础上,举一反三,在全县(区)范围内开展排查,强化污染治理,严厉打击违法倾倒行为;加强对地下水、底泥和周边土壤的检测,并根据检测结果细化治理措施,确保治理不留死角、不留隐患;及时公布检测结果和治理进度,接受媒体和社会监督;对地方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履职情况开展调查,并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督办期限:2017年7月31日前完成督办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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