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本市4月24日起正式启用电子往来台湾通行证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北京市政府网  法律法规网 2017-04-24 10:07:37  评论()

文件名称:[北京]本市4月24日起正式启用电子往来台湾通行证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原标题:电子往来台湾通行证启用

本市4月24日起正式启用电子往来台湾通行证,同时停止签发现行本式往来台湾通行证。新版通行证新增了采集指纹环节,未来可通过免登记自助通关通道,刷验证件并按压指纹完成通关。

电子往来台湾通行证内嵌非接触式集成电路芯片,大小与居民身份证相当。正面打印持证人个人信息和证件签发管理信息;背面打印往来台湾签注信息并可由签发机关重复擦写。新版通行证不再附发贴纸式签注,未满十六周岁的申请人证件有效期为5年,已满16周岁的有效期为10年。

办理电子往来台湾通行证时增加了采集指纹环节,留存指纹信息并符合规定条件的市民,可以使用免登记自助通关通道,刷验证件并按压指纹即可通关。边检机关查验后不再加盖出境、入境验讫章,持证人出入境和签注使用情况由芯片和信息系统记录、管理。

目前仍然有效的现行本式往来台湾通行证和贴纸签注可以继续使用,可以继续申办贴纸签注,也可申请换发电子往来台湾通行证,不受证件有效期限制。(任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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