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关于解除山西天脊潞安化工有限公司等2起环境违法案挂牌督办的通知
文件编号:环办环监函[2017]577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山西省环境保护厅、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按照我部《关于对山西天脊潞安化工有限公司等3起环境违法案挂牌督办的通知》(环办环监〔2016〕38号)要求,你们督促相关地方和企业积极开展整改,并向我部提交了解除挂牌督办申请。我部组织对案件的整改情况进行核查。目前,山西天脊潞安化工有限公司、广东省云浮市宝利硫酸有限责任公司2起环境违法案的整治基本达到督办要求。
经研究,现决定对山西天脊潞安化工有限公司等2起环境违法案解除挂牌督办。请你们继续加强督查,督促地方政府和环保部门加大日常监管和监测力度,督促企业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请山西省环保厅督促地方环保部门尽快完成山西天脊潞安化工有限公司烟气在线监测设备验收工作。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7年4月17日
抄送:长治市、云浮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局,环境保护部华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