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重庆市消费促进季户外宣传询价采购文书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商务部  法律法规网 2017-04-20 15:34:43  评论()

文件名称:2017年重庆市消费促进季户外宣传询价采购文书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我中心受重庆市商务委员会委托,为2017年重庆市消费促进季户外宣传项目以询价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合格的竞标单位参加。

一、询价采购项目

2017年重庆市消费促进季户外宣传

二、服务内容

1.小区电梯轿厢广告:主城80个中大型知名小区,共1000面电梯轿厢广告位,规格50x1750px或40x1500px,发布时间为7天,4月27日—5月15日完成安装。

2.灯杆刀旗广告,刀旗尺寸3750px*4500px,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包括设计图、平面图、效果图等。

(1)南滨路东原1891启动仪式现场路段约2公里、100根灯杆刀旗广告,发布3天,4月25日完成安装。

(2)渝奥大桥全桥路段100根灯杆刀旗广告,发布3天,5月5日完成安装。

3.对所设计、制作、安装的物料随时提供售后服务。

4.制定严谨的收集资料、进场施工等时间表,严格按照既定方案施工。

5.总报价包括税费、人工费、发布费、风险费等(如有漏项,则被认为此项费用已包括在总报价中)所有费用。

6.采购人有权根据实际现场客观情况做调整和修改。

三、投标须知

1.服务时间:2017年4月25日——2017年5月15日。

2.最高限价:人民币16万元整,超过此价格即为无效投标。

四、合格的竞标人

投标人在本次询价采购活动中,应具有下列资格并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1.企业工商登记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地)、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办理三证合一企业只需企业工商登记营业执照;

2.有效的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3.投标人注册资金在50万元以上;

4.具有同类型政府项目3个以上成功案例并提供合同的优先。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用文件袋加盖公章密封,在文件袋上注明投标单位名称。

2.所有投标文件必须在招标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至投标现场。招标方将拒绝接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

3.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和准时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方将拒绝接收。

六、无效投标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投标:

1.投标文件未密封;

2.投标文件逾期送达;

3.投标文件与询价文书实质性要求有严重背离;

4.报价严重偏离市场价格或超出最高限价;

5.不具备询价文书规定的资格要求或超出营业范围;

6.投标文件未按询价文书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

7.未按照询价文书要求由投标单位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8.投标文件记载的项目完成期限超过询价文书规定的完成期限。

七、质保及售后要求

相关具体事项在合同中约定。

八、投标要求

1.投标报价函。

2.响应情况: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鲜章,相关资质证明,付款方式,服务措施。

九、付款方式

1.工作结束、验收合格后7—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所有款项。

2.所有款项均不计利息。

十、投标时间

2017年4月19日12时起至4月21日12时止。

十一、联系方式

电 话:63636955

联系人:彭雪 

采购人:重庆市商业信息中心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重庆市商业信息中心

2017年4月19日

公开招标函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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