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参加2017(中国)亚欧商品贸易博览会的通知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商务部  法律法规网 2017-04-18 09:39:23  评论()

文件名称: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参加2017(中国)亚欧商品贸易博览会的通知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桂商加贸发〔2017〕10号

各市商务局(委):

2017(中国)亚欧商品贸易博览会(以下简称“2017商博会”)将于2017年8月24日至28日在新疆国际会展中心举办。为帮助我区企业进一步拓展俄罗斯及中、西亚等国家市场,我厅拟组织企业参展。现将参展报名事宜通知如下:

一、展览规模

2017商博会总展览面积约6.2万平方米。

二、时间及地点

时间:8月24日至28日(其中:8月24日上午为开馆仪式)

主场进场时间:8月19-23日(10:00—20:00)

特装搭建时间:8月20-23日(10:00—20:00)

企业布展时间:8月23日(10:00—20:00)

企业撤展时间:8月28日(18:00—24:00)

搭建商撤展时间:8月29日00:00—8月29日24:00

地点:乌鲁木齐市新疆国际会展中心

三、展区设置

(一)纺织品服装展区

纺织品服装展区设置在新疆国际会展中心1号和2号馆,规划展览面积12480㎡。该展区是以加快产业落地、注重品牌推广、扩大采购渠道为理念,集展览展示、特别活动、技术交流于一体,为纺织企业、贸易公司、采购商和专业观众搭建的一个专业展示和贸易平台。

展示范围:纺织服装产业基地、园区和企业形象展示,服装服饰(民族服装、工装制服、羊绒衫等)、针织/刺绣、地毯挂毯、纱线、面/辅料、特色纺织品、鞋袜等。

(二)农产品食品展区

农产品食品展区设置在新疆国际会展中心3号馆、4号馆和7号馆,规划展览面积14830㎡。该展区将重点展示国内外优势农产品和食品,特别是绿色、天然无污染和地理标志农产品。同时,农产品食品展区专门设置了葡萄酒专区和茶文化产业专区。

展示范围:农产品食品生产基地及企业形象展示,畜牧产品、冷冻食品、糖果饮料、食用油、罐头制品、乳制品、干鲜果、保健品、调味辅料、农作物、水产类、葡萄酒专区、茶文化产业专区和相关产品。

1.葡萄酒专区

葡萄酒专区设置在新疆国际会展中心3号馆,规划展览面积3000㎡。该展区将重点展示国内外优质的葡萄酒产品及文化。通过展览展示以及评酒会等活动,集中且直观的向外界展示从材料到成品各个环节的独到工艺和先进理念,促进产业创新发展,扩大行业有效交流。

展示范围:葡萄酒、相关生产设备、配套用品及文化等。

2.茶文化产业展区

茶文化产业展区设置在新疆国际会展中心3号馆,规划展览面积3000㎡。该展区将重点展示各地特色茶品及相关饮茶文化和风俗。通过展览展示和品茶会等活动,集中且直观的向外界展示中国制茶的独特工艺和礼仪文化,促进中国茶文化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地区)的有效沟通和交流。

展示范围:茶叶、茶道、茶书、茶具、茶画、茶学、茶艺等。

(三)智能生活展区

智能生活展区设置在新疆国际会展中心5号和6号馆,规划展览面积12480㎡。该展区将重点展示国内外与生活相关的智能产品和生产企业,升级新疆智能生活产业链,并打造成为中国智能生活产业面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市场的出口平台。

展示范围:智能医疗类;智能通讯类;智能家电类;智慧教育类;智能家居类;智能交通类;智能建筑类。

(四)旅游及体育文化产业展区

旅游及体育文化产业展区设置在新疆国际会展中心11号馆,规划展览面积7560㎡。该展区将重点展示地区旅游及体育文化产业发展成就和创新成果,打造旅游及体育文化产业的贸易展示平台,推进旅游各门类和业态全面发展,促进旅游、体育文化产业与其他产业相互融合,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旅游及体育文化日益增长的需求。

展示范围:地区旅游形象展示、旅游商品(服务、救护、餐饮和娱乐设施等)、旅游服务和文化(旅行社、保险、金融、媒体、推广策划、出行方式等)、体育文化(中国传统体育文化展、体育运动项目文化展、体育美术书画艺术展、体育摄影、音乐、电影等)、体育产品。

四、展位规格及费用

(一)室内标准展位

1.规格:9平方米(即宽度3m、径深3m

2.配置:中英文楣板1块、洽谈桌1张、椅子2把、电源插座1个、射灯2盏。

3.价格:10000元/个。

(二)室内特装净地

净地1000元/平方米(36平方米起订,以18平方米递增)。

注:特装搭建需遵守大会相关搭建要求,详情可登陆官网查询。

五、鼓励参展措施

企业需先全额交纳展位费,待参展结束后,我厅将对符合条件的外贸企业给予适当支持。

六、报名事项

为突出我区名优产品和品牌企业,宣传推介广西近年来经济发展成果,我厅将对报名参展企业进行筛选,对具有进出口业绩的知名企业、具有品牌产品以及发展潜力和高附加值产品的企业给予优先推荐。

请各市商务局(委)积极组织本市企业报名,填报《2017(中国)亚欧商品贸易博览会企业报名申请表》(本通知及报名表电子版可登陆广西商务厅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目下载),于2017年5月10日前传真至我厅,同时将报名表及相关材料电子版一并打包(邮件文件名请注明“XX公司亚欧博览会报名材料”)发至邮箱:151030056@qq.com。

报名确认及缴费事项,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附件:2017(中国)亚欧商品贸易博览会展位申请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

2017年4月10日

(联系人:梁波,电话:0771-2211679,传真:0771-5315637

附件

2017(中国)亚欧商品贸易博览会展位申请表

申报日期:2017年

报名流程说明:

请申报展位的企业填写此表并盖章(签字)后,与申报企业的营业执照(电子扫描件)一并发送邮件至广西商务厅加贸处(151030056@qq.com),并电话确认(0771-2211679)。

公司名称 (印章一致)

中文:

英文:

地址/邮编

参展联系人

部门/职务

办 公 电 话

办公传真

手 机 号

邮 箱

网 址

微 信 号

展区申请

□纺织品服装展 □农产品食品展

□葡萄酒展 □茶文化产业展

□智能生活展 □体育及旅游文化展

展位申请

标准展位 个或净地 ㎡ (仅填一空)

展示内容

其它申请

参展单位印鉴及签名 组展单位印鉴及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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