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关于2017年第六批申请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初始注册审查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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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时间:
根据《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经审核,王相智等5人符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条件(附件1);谷昀蒙等8人符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2);李朋等42人符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3);徐贤等86人符合注册电气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4),赵丽平1人不符合注册电气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6);胡亚林等2人符合注册化工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5),王志斌1人不符合注册化工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7),现予以公示。公示截止日期为2017年4月25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名单上的人员情况持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间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进行举报或反映(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甘家口21号楼二层,邮编:100037,联系电话:010-68313531)。举报及反映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地址、邮编和电话。
附件:1.王相智等5名符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
2.谷昀蒙等8名符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
3.李朋等42名符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
4.徐贤等86名符合注册电气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
5.胡亚林等2名符合注册化工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
6.赵丽平1人不符合注册电气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
7.王志斌1人不符合注册化工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2017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