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关于甘肃省张掖市绿涵农产品有限责任公司数字农业建设试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农业部  法律法规网 2017-04-10 11:15:04  评论()

文件名称:农业部关于甘肃省张掖市绿涵农产品有限责任公司数字农业建设试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甘肃省农牧厅:

《甘肃省农牧厅关于2017年甘州区和肃州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数字农业建设试点项目的报告》(甘农牧计发〔2017〕7号)、《甘肃省农牧厅关于上报2017年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数字农业建设试点项目的说明》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上报的甘肃省张掖市甘州区数字农业建设试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设单位为张掖市绿涵农产品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地点为甘肃省张掖市甘州区。项目建设期2年。

二、项目建设内容:一是环境监测控制系统建设,包括设施农业水肥药调控管理系统、温室环境综合调控物联网系统等;二是生产过程管理系统建设,包括设施蔬菜指挥生产管理系统、病虫害预警监控系统等;三是产品质量安全监控系统建设,包括农残监测设备、质量安全追溯系统等;四是网上农产品销售系统建设,包括农产品电子商务系统、微电商平台等;五是信息化运用展示平台及设施农机具购置。

三、项目建设目标:项目建成后,将实现设施农业病虫害远程诊断、监控预警、质量安全可追溯,形成设施农业物联网应用技术体系和模式,项目区蔬菜增产10%,劳动用工费用减少25%,节约灌溉用水20%,节约肥料投入15%,减少农药投入30%。

四、项目投资及来源:经评估核定,项目估算总投资2560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按768万元控制,其余由项目建设单位自筹解决。

五、本项目硬件设备及系统软件购置、应用软件系统开发、建安工程以及技术支撑单位等应按照招投标法及有关规定通过公开招标确定。

六、请据此批复和项目评估报告,指导项目单位抓紧编制项目初步设计与概算报你单位审批,初步设计与概算及其批复应于6月底前报我部备案。

七、你单位及项目所在地县(市、区)政府要加强对项目实施的指导、支持和监督,确保项目早日建成运行、发挥效益。我部将对项目建设及运行情况进行投资绩效考核,对考核不合格和监管发现问题的,将严肃问责并取消你省申报后续数字农业建设试点项目的资格。

农业部

2017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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