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关于对2017年农村危房改造拟予激励支持省份名单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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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加大激励支持力度的通知》(国办发[2016]82号)要求,我部会同财政部制定了农村危房改造激励措施实施办法,并联合开展了2016年度农村危房改造绩效评价。在依据绩效评价结果并综合考虑各地财政困难程度的基础上,现将2017年农村危房改造拟予激励支持省份名单公示如下:
安徽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海南省、云南省。
公示时间为2017年3月9日至3月13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实名)形式反馈住房城乡建设部村镇建设司。
联系电话:010-58933186,传真:010-58934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