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上海]市交通委关于本市申报交运部智慧港口示范工程有关事项的通知
文件编号:关于本市申报交通运输部智慧港口示范工程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关于本市申报交通运输部智慧港口示范工程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智慧港口示范工程的通知》(交水函〔2017〕101号,以下简称《通知》的要求,现就本市申报交通运输部智慧港口示范工程(以下简称“示范工程”)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一)推进港口智慧物流建设
1.创新港口物流运作模式;
2.完善港口物流信息系统;
3.促进信息开放共享和互联互通。
(二)实现港口危险货物管理智能化
1.建立健全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信息系统;
2.创新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模式。
(三)实现港口危险货物监管智能化
1.建成省级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监管信息平台;
2.创新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监管模式。
二、申报与实施
(一)申报单位
1.上海市交通委员会(以下简称“市交通委”)是示范工程组织单位,负责示范工程的统筹组织和监督管理。
2.本市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或港口企业是示范工程的实施主体,负责示范工程的建设,落实建设制度、人员和经费等。
(二)时间安排
各申报单位结合工作实际,按照示范任务编制申请示范工程的实施方案,形成申报材料,于2017年4月15日前报市交通委,市交通委根据申报情况组织项目遴选后正式上报交通运输部。
(三)联系方式
地址:世博村路300号1号楼1103室
联系人:俞婷莉
联系电话:23115154传真:83090187
电子邮箱:shadowyu87@163.com
上海市交通委员会
二○一七年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