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交通委关于本市申报交运部智慧港口示范工程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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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网 上海市政府网  法律法规网 2017-03-09 09:25:40  评论()

文件名称:[上海]市交通委关于本市申报交运部智慧港口示范工程有关事项的通知

文件编号:关于本市申报交通运输部智慧港口示范工程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关于本市申报交通运输部智慧港口示范工程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智慧港口示范工程的通知》(交水函〔2017〕101号,以下简称《通知》的要求,现就本市申报交通运输部智慧港口示范工程(以下简称“示范工程”)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一)推进港口智慧物流建设

1.创新港口物流运作模式;

2.完善港口物流信息系统;

3.促进信息开放共享和互联互通。

(二)实现港口危险货物管理智能化

1.建立健全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信息系统;

2.创新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模式。

(三)实现港口危险货物监管智能化

1.建成省级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监管信息平台;

2.创新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监管模式。

二、申报与实施

(一)申报单位

1.上海市交通委员会(以下简称“市交通委”)是示范工程组织单位,负责示范工程的统筹组织和监督管理。

2.本市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或港口企业是示范工程的实施主体,负责示范工程的建设,落实建设制度、人员和经费等。

(二)时间安排

各申报单位结合工作实际,按照示范任务编制申请示范工程的实施方案,形成申报材料,于2017年4月15日前报市交通委,市交通委根据申报情况组织项目遴选后正式上报交通运输部。

(三)联系方式

地址:世博村路300号1号楼1103室

联系人:俞婷莉

联系电话:23115154传真:83090187

电子邮箱:shadowyu87@163.com

上海市交通委员会

二○一七年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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