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云南]云南省关于成立云南省盐业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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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
为加强对全省盐业体制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省人民政府决定成立云南省盐业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国家盐业体制改革有关工作部署,统筹协调全省盐业体制改革工作,指导和督促各地、有关部门和企业开展工作,协调跨地区、跨部门重要事项,督促检查盐业体制改革重要工作落实情况。
二、组成人员
组长:董华副省长
副组长:赵瑞君省政府副秘书长
蒋兴明省政府副秘书长、发展研究中心主任
杨洪波省发展改革委主任
杨福生省工业和信息化委主任
成员:郭华省委编办副主任
刘颖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浦丽合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副主任
董胜省公安厅治安总队副总队长
王建新省民政厅副厅长
王卫昆省财政厅副厅长
寸强省农业厅副厅长
张红霞省商务厅副厅长
陆林省卫生计生委副主任
赵玉林省国资委巡视员
曹阳省工商局副局长
刘光宇省质监局副局长
杨柱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
黄旻省法制办巡视员
三、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省工业和信息化委,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浦丽合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2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