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2017年第十五届 哈萨克斯坦—中国商品展览会”的通知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商务部  法律法规网 2017-02-23 10:13:03  评论()

文件名称:关于组织参加“2017年第十五届 哈萨克斯坦—中国商品展览会”的通知

文件编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各设区市(区)、韩城市商务主管部门,有关开发区及相关企业:

为积极贯彻落实国家“一带一路”发展战略,加强我省与哈萨克斯坦及其他中亚国家的贸易往来,我厅连续3年组织省内企业参加由商务部主办的“哈萨克斯坦—中国商品展览会”,参展企业反响良好。今年我厅继续将该展览会列入年度重点支持国际展会活动,现就组织省内企业参加展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展会名称

第十五届哈萨克斯坦—中国商品展览会。

二、展会内容

(一)农业技术与设备展:农业机械与设备、农业技术与产品。

(二)建材与家居展:五金工具、建材、灯具、卫浴及厨具、家具。

(三)消费与电子类商品展:日用品、纺织服装、鞋帽、箱包、食品、家电、电子产品。

三、展会时间

(一)布展时间:6月26-28日

(二)展览时间:2017年6月29-7月1日(周四至周六)10:00-18:00;7月2日(周日)10:00-13:00

(三)撤展时间:7月2日13:00以后和7月3日

四、展会地点

阿拉木图市阿达肯特展览中心(9A,9B,9C馆)

五、收费标准与配置

标准展位(3×3㎡):24000人民币

室内光地:2400人民币/㎡

室外光地:650人民币/㎡

标准展位配置:3块立板、1张洽谈桌、3把椅子、1个柜子、2个层板、2个射灯、1个垃圾桶、地毯、中英或中俄文楣板(角摊2块楣板)。

室内光地配置(每9㎡):1张洽谈桌、3把椅子、1个垃圾桶。

室外光地配置:每个企业配1张洽谈桌、4把椅子、一个太阳伞、1个垃圾桶。

六、组展事项

(一)我厅负责办理参展企业境外邀请函(2人/每摊位或每9㎡),并委托西安陆港大陆桥公司为具体的承办机构,统一负责展位预订、展品运输及布展协调等相关事宜。

(二)参展企业信息免费会刊登录(包括企业中俄文或中英文名称、参展展品、联系人、电话、传真、电邮)。展会设有服务中心、休息餐饮区,提供翻译、复印、打印、餐饮、展品包装搬运等服务。

(三)根据《陕西省商务厅陕西省财政厅“关于下发2017年度重点国际展会活动的有关通知》(陕商发〔2017〕7号),我厅将对参展企业展位费及限额以内展品运输保险费给予全额补贴,企业展品运输由西安陆港大陆桥公司统一负责。

(四)参展企业需承担出访人员食宿及交通费,具体费用根据组团情况另行通知。

(五)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并指定专人负责组展工作,将展位预定表和赴哈萨克人员基本信息登记表及赴哈人员护照首页(电子版)于2016年3月15日前报送西安陆港大陆桥公司。

七、联系方式

(一)省商务厅联系人:梁庆

电话:029-63913907

(二)西安陆港大陆桥公司联系人:白晶、樊洁、李腾飞

手机:15029292700、18689417920、18502920865

电话:029-83591861

E—mail:xalgdlq@sina.com

 

 附件:1.2017年第十五届哈萨克斯坦—中国商品展览会展

 位预定表

 2.赴哈萨克斯坦人员基本信息登记表

 

 

 

 

 陕西省商务厅

 2017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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