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GW-01和GW-02运输容器设计批准书有效期延续的通知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环保部  法律法规网 2017-01-20 14:10:04  评论()

文件名称:关于批准GW-01和GW-02运输容器设计批准书有效期延续的通知

文件编号:国核安发[2017]9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

你院《关于GW-01型、GW-02型医用钴-60放射源运输容器设计批准书延续申请的请示》(院质发〔2016〕753号)收悉。

根据《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及其配套规章《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我局审查了你院提交的申请材料,认为你院设计的GW-01和GW-02运输容器满足我国相关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决定向你院颁发延续后的GW-01和GW-02运输容器设计批准书,内容如下:

一、法定代表人:罗琦。

二、单位住所:四川省成都市一环路南三段28号。

三、设计批准编号:

GW-01运输容器:CN/007/B(U)-96(Rve.2)(NNSA);

GW-02运输容器:CN/009/B(U)-96(Rve.1)(NNSA)。

四、设计安全分析报告版次:A版。

五、运输容器类型:B(U)型;Ⅲ级(黄)。

六、放射性内容物特性:

GW-01运输容器内容物为医用特殊形式Co-60密封放射源,最大装载活度不超过444TBq;GW-02运输容器内容物为医用特殊形式Co-60密封放射源,最大装载活度不超过0.444TBq。

七、设计说明:

GW-01运输容器由防护套、屏蔽铅罐、底座、端盖、密封垫和屏蔽堵块组成,最大外部尺寸为Φ812mm×1147mm,总质量为3000kg,主体结构材料为A3钢和0Cr18Ni10Ti不锈钢;

GW-02运输容器由防护罩、贮源库体和底座组成,最大外部尺寸为900mm×608mm×795mm(长×宽×高),总质量为1000kg,主体结构材料为Q235碳素钢。

八、操作要求:运输容器必须按照设计安全分析报告规定的操作程序进行装载准备、装载和卸载。

九、运输方式:道路、铁路、水路和航空运输。

十、使用环境温度:-40℃~+38℃。

十一、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

十二、本批准书不免除托运人遵守货包途经或抵达国政府任何要求的责任。本批准书不免除托运人遵守国家其他有关运输法规要求的责任。

国家核安全局

2017年1月18日

抄送:机械科学研究总院核设备安全与可靠性中心。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7年1月1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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