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畜牧兽医办关于报送2017年种畜禽及其遗传物质免税进口计划的通知

法律法规网 佚名
法律法规网 上海市政府网  法律法规网 2017-01-19 09:31:53  评论()

文件名称:[上海]市畜牧兽医办关于报送2017年种畜禽及其遗传物质免税进口计划的通知

文件编号:沪牧医办〔2017〕2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沪牧医办〔2017〕2号

上海市畜牧兽医办公室关于报送2017年种畜禽及其遗传物质免税进口计划的通知

各区县畜牧兽医办,市有关单位:

根据农业部畜牧业司《关于报送2017年度种畜禽及其遗传物质免税进口计划的通知》(农牧畜便函〔2017〕第3号)要求,为切实做好本市的计划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享受进口免税政策应具备的条件

1.符合农业部种用畜禽遗传资源进口审批的条件要求;进口的种畜禽及其遗传物质应与畜牧生产密切相关;不得用于度假村或俱乐部等高档消费场所,不得擅自转让和销售;

2.申请进口的单位应当持有《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

3.进口种畜禽种类包括:种马、种牛、种猪、种绵羊、种山羊、种鸡、其他种禽、其他种用动物、种用禽蛋、种牛精液、其他动物精液、种用胚胎、其他种用遗传资源。

二、有关要求

1.请各区县和有关单位按照要求,对2017年种畜禽进口需求进行摸底统计,严格审核申请企业的资质、进口种畜禽的用途以及申请免税进口额度的合理性等事项,核准进口计划数量,并填报2017年种畜禽免税进口计划申报表(附件),于2017年1月13日前以正式文件报市畜牧兽医办(含电子版)。

2.没有申报2017年种畜禽免税进口计划的企业或有关单位,农业部原则上不受理其2017年度的进口免税申请。对于2017年度种畜禽进口完成量与申报量出入较大的,农业部畜牧业司将在下年度核减其进口额度。

联系人:顾建华

联系电话:23113083;63557990(传真)

电子邮箱:xumuban@163.com

上海市畜牧兽医办公室

2017年1月5日

附件:

2017年种畜禽免税进口计划申报表

填报单位(盖章):

企业名称进口种畜禽种类品种数量联系人联系方式备注
       
       
       
       
       
       
       
合计      

填报人:              电话:              填报日期:2017年1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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